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六)电磁环境影响。运行过程中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电磁污染。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临时堆土进行遮盖、洒水降尘;运输土石方或粉状物料采用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沉砂池、隔油池、沉淀池等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升压站施工场地区设置1座3m3的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养护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稳固安放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靠近居民区的路段禁止夜间运输、减速行驶、禁止鸣笛;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办理手续并进行公告。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光伏板、废电器元件不得随意堆放处置,暂存于废电器组件收储间,设置一间废电器组件收储间;设置1间危废贮存库,危废贮存库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拆除工程的废旧材料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采取收集清运措施。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0m;本项目共设置固定支架15340个,全部采用双立柱支架。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0m,行间距大于6.50m。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减少对自然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进行处理,不单独设置弃渣场;严禁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六)电磁环境影响措施。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确保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禁止在升压站围墙外扩3m所形成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建建筑物。工程投运后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环境影响的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