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定期公布交通建设工程原材料检测不合格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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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7
发布于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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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路水运、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区交通建设工程原材料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工程质量保障,提升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水平,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我局决定定期公布交通建设工程原材料检测不合格结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着力抓好交通建设工程原材料质量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要求,深化交通建设工程材料全过程管理,保障交通基础设施质量可靠。

  二、工作目标

  以保障交通工程结构安全、延长工程使用寿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导向,围绕“零缺陷准入”与“全链条监管”两大关键维度构建闭环管理体系。通过持续强化质量信息公示与运用,监督提升我区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达成“加强质量支撑,共建质量强区”的目标。

  三、主要原材料

  主要原材料(含建筑构配件)参照下述项目确定:

  (一)钢材(钢筋连接);

  (二)粗集料(碎石)、细集料(砂)、粉煤灰、外加剂、水泥、压浆料;

  (三)混凝土、砂浆;

  (四)沥青(混合料);

  (五)土工合成材料;

  (六)砌体材料;

  (七)防水、防火、防腐材料;

  (八)给排水塑料管材、管件、PVC粘合剂;

  (九)橡胶支座;

  (十)节能材料;

  (十一)锚(夹)具、钢绞线;

  (十二)波形梁板(柱)、拼接(连接)螺栓;

  (十三)反光膜;

  (十四)电线、电缆、母线、开关;

  (十五)预制管片;

  (十六)需要抽检的其它项目。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行业监管机构(交通运输局):监管与引导

  行业监管机构是交通建设工程行政监管主体,承担原材料信息的汇总、发布与监管责任,负责实施监督抽检,制定信息报送标准,组织收集、核查并定期发布不合格信息表,对未按要求报送或整改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二)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总牵头与统筹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投资与管理的核心主体,承担项目层面原材料信息的统筹与督办责任,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台账制度,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并严格监督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整改。

  (三)施工单位:直接实施与质量把关

  施工单位是材料使用的直接主体,承担原材料信息的溯源与整改实施责任,须主动配合核查并提供完整材料信息,按要求彻底整改,并如实提交整改及追溯报告。

  (四)监理单位:监督与见证

  监理单位作为独立第三方,承担原材料的独立复核与整改监督责任,负责对检测结果及整改过程进行严格见证和审核,确保问题闭环处理,并及时反馈复核情况。

  (五)检测单位:独立检测与数据保证

  检测单位作为独立技术机构,承担原材料检测数据的及时、准确上报责任,须严格按程序和要求报送检测结果,确保所有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严禁瞒报、漏报、误报。

  (六)材料供应商:生产与质量保证

  材料供应商是材料生产的源头主体,承担原材料的源头质量控制与解释纠正责任,应积极配合,从生产环节分析原因,落实质量纠正措施并反馈结果。

  五、检测结果收集

  信息收集是质量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区交通运输局通过参建单位主动上报、日常及专项检查、监督抽检等形式收集区内各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检测不合格信息。

  (一)参建单位主动上报

  工程项目的检测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检测不合格结果告知质监中心;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项目检测不合格清单汇总表的纸质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版报质监中心,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与完整性。

  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建立项目检测不合格处理台账,并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检测不合格处理台账电子版报质监中心,做到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

  (二)监督抽检

  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委托符合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原材料实行监督抽检。监督抽检是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程序、规范实施。

  区交通运输局对监督抽检发现的检测不合格结果进行登记、跟踪复查、整改确认,并定期公布监督抽检不合格结果。

  六、通报原材料检测不合格信息

  区交通运输局通过定期发布《南海区交通建设工程原材料不合格信息台账》(附件),向区内各交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公告近期的原材料检测不合格结果,充分发挥质量信息的警示和指导作用。对出现原材料检测不合格情况的项目,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质量问题的发生。其他项目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持续营造“重视质量、追求卓越”的行业氛围,共同守护工程质量生命线。

  附件 南海区交通建设工程原材料不合格信息台账(统计时段1.1-9.30).xls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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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曹先生,电话:862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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