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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3#泊位码头工程项目水稳材料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þ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其他,欢迎贵公司参与投标。
一、招标书编号:SJZB-GYL[2026]038
二、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标的物要求:
包件1:
| 序号 |
名称 |
暂定数量 |
计量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备注 |
| 1 |
水泥稳定碎石(6%) |
31176.3 |
m³ |
||||||
| 总价 |
包件2:
| 序号 |
名称 |
暂定数量 |
计量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备注 |
| 1 |
水泥稳定碎石(6%) |
31176.3 |
m³ |
||||||
| 总价 |
备注:(1)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实际价款以双方结算确认的价款为准。方量计量以压实方为准,即按材料压实成型后的实际体积核算,压实度≥97%。
(2)材料单价:包含材料的到厂价格、包装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以及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费用。
(3)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买方书面认可且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4)在合同履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合同价款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付款方式及周期
本项目以þ银行电汇þ供应链金融产品(一年期贴息率为4.5%,半年期为2.25%)þ银行承兑¨以投标文件供应商报价约定情况为准¨其他:方式进行结算,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配合甲方相关支付手续,相关贴息费用由¨甲方þ乙方承担。
付款周期为: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
四、招投标时间
1.售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5日)
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投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8日)
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3.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日期一致
五、文件获取与投递
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文件的投递应通过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文件的下载与上传,并保存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据底单备,具体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投标文件范本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标书费用,费用为2000元(人民币)。在下载标书时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收XX公司—XXXX(招标编号)标书购置费(南通总项目部)”。
þA.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号:7546*开通会员可解锁*8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营业部
六、投标保证金
包件1投标保证金1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包件2投标保证金1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在投标之日起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收XX公司—XXXX(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南通总项目部)”,请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按废标处理。
þA.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号:7546*开通会员可解锁*8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根据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原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质量保证金
¨A.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额的10%收取,由中标人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银行保函、合法正规的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若履约担保采取保函方式的,应提供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应为不可撤销的且与供应商或分包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函。
þB.质量保证金按结算额的3%收取,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退还。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包件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
支付标准:1000元;
支付方式:根据系统短息通知及支付链接完成缴费,完成缴费后在中交采购网-服务管理查看缴费情况,5日内在中交采购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获取发票;
支付时间:中标结果发布10天内完成缴费;
未及时完成缴费违约责任:要求时限内未完成缴费的,系统将限制后续合同签订。涉事中标单位违约一次的将拉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2次的拉入集团“黑名单”。
九、开标、评标方式:
1.开标
本项目将在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开标并由相关专家进行评标(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投标人准时在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查看开标结果。
2.评标
¨综合评标法þ最低价评标法¨其他
本次招标¨不设置招标控制价þ本次招标设置控制价,包件1不含税单价最高控制价为283元,包件2不含税单价最高控制价为283元,超出不含税单价控制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中心9号楼天航局大厦
联系人:王冬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与企业相关的资质、信用、财务情况、业绩、拟提供的货物与服务情况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许可证、纳税资格证明、近2年财务情况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银行信用评级证书(如有)、企业信用中国企业信息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信息查询(企业全称及法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他。
十二、其它事项
1.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正本一份;
2.本次投标划分2包件,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2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则默认其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对于第二标段,其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从该包件评审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顺延确定。
3.本次采购¨接受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单位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联合体组合单位的资质与信用情况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与信用条件;
¨按照联合体分工,满足各工项的资质与信用要求;
4.交货/完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将所需材料数量、类别、送货时间和送货地点通知乙方,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达;
5.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3#泊位码头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6.如果投标方因故不能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说明;
7.投标人主体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基础资料及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9.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