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西北营销中心新疆网点莎塔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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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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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集团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西北营销中心新疆网点莎塔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莎塔项目型材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莎塔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 FA*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采购人: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1.5 采购项目资金: /

1.6 采购项目概况: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工字钢采购

2.2 交货期: 20264月至项目结束

2.3 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阿热塔什别勒山口6公里处

2.4 物资质量标准

(一)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符合行业标准《碳素结构钢》要求及GB/T700-2006《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 GB/T228.1-2021、《热轧型钢》GB/T 706-2016、《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2018要求。

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买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若买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买方的特殊要求。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买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参与单位需为型材生产集采厂家

附:中交集团2026-2027年度型材类集采厂家名单:

序号

厂家名称

1

成都冶金实验厂有限公司

2

四川钢固融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3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

5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6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

唐山盛财钢铁有限公司

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现货销售中心

9

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0

山西晋南云钢科技有限公司

11

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

12

广西翅冀商贸有限公司

13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4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5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16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

17

济南山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18

山钢青岛经贸有限公司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04301700分至20260507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050717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 合同主要条款

9.1付款条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乙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甲方每批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同等额度的预付款保函。

网银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支付。如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后,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据实或双方协商,在结算单上进行确认,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当期国家政策)。

9.2结算支付方式:本合同实行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6日至本月 5日),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 16 日内进行结算对账,结算对账后乙方依据结算确认单在结算对账当月,且最迟不可超过7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批次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在结算中扣除,质量保证期为每批次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6个月,在无质量争议且质量保证期满后返还给乙方。

9.3履约/质量保证金的递交

(1)履约保证金

(2)质量保证金

3不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每批次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在结算中扣除。

保证金形式:/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举报电话: 郑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 /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

联 系 人: 马梦坤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0430

项目状态:报价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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