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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采购项目名称: 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协和码头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服务 。
1.2 采购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1.3 采购项目资金: 业主资金 。
1.4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利用宁波协和码头一期工程建设1个1万吨级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利用现状协和码头三线码头建设1个5千吨级(GT)液化烃泊位。泊位年设计吞吐量16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171万吨 。
2.2 服务期限: 2026.08.15-2027.01.31 。
2.3 服务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具备同检测资质相应的现场检测能力;(2)检测过程应符合现行实施的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或规范 。
4.1结算方式:本项目实施总价包干计价方式,无论工程量增减均不作调整 。
4.2付款方式:本项目检测费用支付周期为按月支付,原则上每 月 可申请支付 一 次,乙方以每次实际完成工作量为计量依据计算检测费用,报甲方经审核同意后 28 日之内支付其费用。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增值税 专用 发票。本项目累计计量支付费用最高不超过合同额的 80 %,剩余 20 %在项目交(竣)工合格后28日内支付。
4.3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为 5 %签约合同价 。
4.4质量保证金: /
4.5其他情况: /
供应商名称:宁波市镇海金正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供应商资格情况: 水运工程材料甲级 。
推荐理由:根据《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办法》(三航局商发〔2025〕544号)文件第五章相关规定,选择公司内部生产企业可自行生产的产品采购的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鉴于宁波市镇海金正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为内部企业,其拥有水运工程材料甲级、水运工程结构乙级、测绘资质乙级、检验检测资质建筑工程行业、检验检测资质等对应资质,故申请采用公开直接采购方式,确定由宁波市镇海金正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承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
项目状态: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服务直接采购文件(试验检测技术服务).docx
项目状态:试验检测技术服务合同.docx
项目状态:试验检测服务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