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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泛区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第三标段项目-互联网专线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FWFA*开通会员可解锁*)
1.1 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泛区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第三标段项目-互联网专线 。
1.2 采购人: 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3 采购项目资金: 不超过7.2万元 。
1.4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提升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网络环境,现需开通200M办公互联网专线业务。此网络专线需满足200M上下行网速要求。
2.1 采购范围: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廊霸路58号安次区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处(永定河公司)开通铺设200M办公互联网专线业务。此网络专线需满足200M上下行网速要求。
2.2 服务期限: 36个月 。
2.3 服务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廊霸路58号安次区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处(永定河公司)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以甲方对项目验收为准,并由双方项目经理共同签署确认,项目验收内容以本工作说明书中约定的项目需求范围为依据,如遇特殊情况以甲方最终要求为准 。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R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1 结算方式:支持银行电汇、支票、承兑汇票、信用证、中交E信或其他票据金融产品,银行承兑汇票(三个月期限,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
4.2 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开通互联网专线服务,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下述单据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100】%,支付条件为:1)乙方出具与项目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用户单位签署的服务情况确认单。
(2)甲方向乙方通过银行电汇、支票方式进行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3)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原因,发票逾期没有认证或不能认证的,乙方应当重新开具发票,甲方提供配合。
4.3 履约保证金: /
4.4 质量保证金: /
4.5 其他情况: /
供应商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 。
供应商资格情况:中国联通廊坊分公司在网络通讯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技术,其资质和品牌在行业内具有显著优势。根据项目需求,联通公司能够提供符合标准的高质量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此外,其强大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有效降低项目风险,提升整体效率。中国联通拥有顶级网络基础设施,作为中国联通网络运营商实体,它承载并运营着国家级的核心通信网络枢纽,拥有全国最密集、带宽最高的骨干光缆网和互联网国际出口,为廊坊用户提供直达全国乃至全球的极速、稳定、低延迟的网络通道。规模效应与资源协同,背靠中国联通集团的全国性网络和用户规模,在设备采购、带宽资源和运营维护上享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效应,能够有效摊薄单位成本。
推荐理由:当前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办公楼内仅覆盖联通光纤终端,并且业主一直使用廊坊联通的提供的办公网络,考虑未来维护及管理成本,业主(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出具正式文件建议使用中国联通廊坊分公司提供的专线链路服务,本次由采购方代业主预付本次专线链路36个月资费。
2026 年 4月 24日至 2026 年 4 月27日。
7.1 供应商应在公告截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告所附的文件格式,提交经企业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正式响应文件。
7.2 本项目采用现场直接谈判的方式进行,谈判过程中双方出具的正式文件、会签的会议纪要等资料均为谈判过程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备法律效应。
8.1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不得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信科集团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政府投诉及重大债务;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采 购 人: 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3号院2号楼-1至9层101内4-9层
邮政编码: 101399
联 系 人: 邱乾镝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qiuqiandi@ccccltd.cn
2026 年 4 月 24 日
项目状态:直接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