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桃花路(万芙路-桃花塅路)工程设计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4-28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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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桃花路(万芙路-桃花塅路)工程设计

二、项目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价)

三、服务范围: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雨花区洞井街道。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建设周期等以可研批复为准。本次招标内容为桃花路(万芙路-桃花塅路)工程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和现场服务工作,设计范围为结合现状地形条件及规划资料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景观及亮化设计等相关专业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二、相关标准

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前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片区规划、周边土地开发的情况合理选择设计方案。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技术交底、监测方案编制、现场技术服务、验收等配合工作);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内容。按委托人要求及时完成分期、分标段施工图;配合委托人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需的技术文件及办理有关的报建手续,并按委托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三、技术规格

1、本项目设计合理使用年限(设计基准期)为10年。

2、设计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以及长沙市相关评审要求。

3、本项目设计必须符合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采购人的相关设计要求等。

4、设计方案依据审定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已确定道路的等级、宽度、平面线形、排水走向、控制点标高等,再结合周边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地形、地质、水文等因素,确定道路平纵横图。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道路和排水标高,做好与已实施道路、管线的衔接及保护。道路和相关管线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5、合理选用技术指标,确保行车舒适、安全、美观。

6、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根据控规、专项规划及相关规范,并结合实际情况核算汇水面积,确定排水管渠设计参数。排水设计应重点单列,根据排水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汇水面积、排水管渠。

7、道路路基设计应保证路基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8、沥青路面结构及材料设计应针对道路性质、交通轴载组成及交通量、材料供应、施工期气候等进行多方案比选。

9、需做好道路平面、横断面、纵断面与片区已建成或已设计道路工程的衔接,确保连接平顺。

10、横断面设计应综合考虑各类交通出行方式的安全、便捷通行及市政管线敷设、城市景观等。落实《长沙市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品质管控有关规定(试行)》(长资规发[2020]126号)要求,应结合两厢建筑退让进行街道步行空间一体化高品质设计,与周边地块妥善衔接;设计文件应有景观风貌专章。妥善设置箱柜等管线地面附属设施,原则上不得占用人行车行空间。

11、按规划依据图确定道路平面位置,按控规并结合两厢用地及建设情况确定道路标高和交叉口形式。

12、按照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做好公交车站设计和慢行交通及无障碍设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时间:合同约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五、成果要求

1、设计文本的编制深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2、提交评审的设计文件份数应满足评审及标段划分需要,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满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评审要求及工程实际施工需要。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要求:

(1)本工程设计图纸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为配合发包人工作需要,应及时免费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图纸、CAD电子文件。

(2)招标技术文件、施工变更方案等视具体情况要求提供。

4、人员要求:

供应商自行配备主要专业设计人员。

六、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始,至该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止。项目设计任务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终止或项目采用EPC模式等情况,设计单位按已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工作。

七、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资料:1.立项批复文件;2.相关测量资料;3.规划依据图;4、排水规划依据图;5.相关评价(评估)及批复文件;6.其他必要的文件、会议纪要等;7.相关规范要求;注: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具体开展设计任务时须设计单位现场复核,以现场为准。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设计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采购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向采购人提交符合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质量达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要求的设计成果,并负责设计成果通过审查与备案;采用简易验收程序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1.2 付款方式:分阶段付款,付款比例按照服务内容完成情况支付,以合同约定为准。

1.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如审定的结算价低于政府采购预算价,本工程最终按结算审定金额支付工程款;如审定的结算价高于政府采购预算价,则本工程最终按采购预算价支付工程款。

    2、设计费投标报价 应为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委托设计的范围和设计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全阶段)。具体包括投标人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为履行设计职责应承担的各阶段设计评审费用以及提供部分成果资料与用品所付出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以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地理位置、道路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交付时间延长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踏勘费用、责任和风险自理。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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