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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为天心区城市IP宣传推广及平台代运营服务。
2、2006年,经省委常委办公会议决定,红网整体注入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同时明确红网的“党网地位不变”;2010年,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将红网纳入中南传媒捆绑上市;2015年,两办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5]60号),明确“进一步强化红网的党网地位”;2022年,按照省委关于加强“一报一台一网一刊”建设的重要指示,红网作为“党网”被进一步明确为湖南主流媒体的“一网”。
综上所述,该项目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性质和特殊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广告宣传服务 | 天心区城市IP宣传推广及平台代运营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红网是湖南省委宣传部主管的唯一党网平台,为湖南省顶级主流媒体,在全省范围有广泛影响力和用户基础,在导向把关、舆论引导、专业采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也是唯一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完全具备实现服务目标能力的单位,本项目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由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实施。
2、根据市场类似项目行情,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预算合理。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2、供应商所在地址:韶山南路258号红网大楼 (三)本公示期限 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1、论证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00分;2、论证地点:长沙圆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论证专家名单:曹卫京(法律)、叶琴(广告宣传服务)、左丹(会计服务)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宣传部 地 址: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 联系 人:郑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圆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心区金盆岭街道芙蓉中路三段410号兴威名城A座504 联系 人:易媛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长沙市天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政府南栋八楼 联系 人:罗亚鹏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6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