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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余彩君申请扩建营业场所(行政许可)事项,拟由原面积518平方米增加至649平方米,由原4间包厢增加至8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单位名称 |
舟山蓝都一方娱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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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地址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850号杉杉普陀天地2幢201室、202室、203室、2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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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歌舞娱乐活动(包厢8间) |
类 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场所面积 |
649平方米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 房屋性质 |
非居住 |
与学校、医院、机关直线距离 |
大于50米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余彩君、性别:女、年龄:65周岁、籍贯:定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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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 |
姓名:余彩君、性别:女、年龄:65周岁、籍贯:定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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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本机关反映。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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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1055号
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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