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综合保税区物流分拨中心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4-01
发布于
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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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芜湖综合保税区物流分拨中心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WH073FJ26JL0089

标段名称

芜湖综合保税区物流分拨中心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

WH073FJ26JL0089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山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武夷山路23号

联系人及电话

汪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

联系人及电话

王惠惠、胡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投标报价(%)

0.33

总监

姓名:高家权

证书编号:34002414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合肥药谷科技产业园EPC项目监理

加分业绩:1、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合肥药谷科技产业园EPC项目监理;2、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智能产业标准化厂房一期项目厂房、仓库、道路等工程监理

规定公示的总监业绩

加分业绩: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智能产业标准化厂房一期项目厂房、仓库、道路等工程监理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规定公示的总监奖项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投标报价(%)

0.36

总监

姓名:胡治江

证书编号:42007302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四期)一标段-工程监理服务

加分业绩:1、通威太阳能(盐城)有限公司25GW光伏组件项目-监理项目;2、古井贡酒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1-9#陶坛酒库、档案酒库、桥梁、体检中心及室外配套等建设工程监理

规定公示的总监业绩

加分业绩:古井贡酒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1-9#陶坛酒库、档案酒库、桥梁、体检中心及室外配套等建设工程监理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规定公示的总监奖项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

0.32

总监

姓名:王国涛

证书编号:32020693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PCB智能设备制造产业园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PCB智能设备制造产业园工程监理;2、淮安(涟水)空港产业园光伏电池片智慧工厂项目施工监理

规定公示的总监业绩

加分业绩: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规定公示的总监奖项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

2、样本值单位:浙江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基准价:0.33%

4、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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