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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KG-JS-20260402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本郑州航空港区第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734.3541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47561.16m²(约合221.34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13736926 m²(约合206.05亩),剩余为预留用地。一期总建筑面积 90661.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3661.00m²,地下建筑面积 7000.00m²。学校共设计 66个高中教学班,每个班级 50人,共 可容纳在校学生 3300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设教学楼、科技楼、艺术楼、综合楼、图 书馆、风雨操场、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风雨连廊以及地下建筑·配套建设机动车停 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运动场地、道路、围墙、供配电、给排水等室外工程,并配套购置 相关教学办公设施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区第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设计;
(001 郑州航空港区第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 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拟派 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 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 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目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 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连续 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 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 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类似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 绩。
注 业绩时间及业绩金额(或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须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联合体 投标的,可以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
①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②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1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 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
3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④以上设计业绩应至少包括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中的任意一个阶段;如投标人 提供的业绩以总建筑面积为指标,且业绩合同不显示面积的,可以提供发改部门出具的批复 文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
6类似公共建筑项目: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 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 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 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仅需牵头人提供)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 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 标截止时间前)。
3.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
(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 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投标人提供 承诺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 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目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 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信 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目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 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 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 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 ①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 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2对于以上(2)、(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附以上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 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 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信誉均需满足(1)、(2)、(3)要求。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 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 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8 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单 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
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 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 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 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8.2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 出资人)信息。: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 59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27 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登 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 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 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第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 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6)1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代建 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业主单位(建设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 育卫生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 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www.zzhkgggzy.cn:1808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 港区第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HKG-JS-202604024
2.3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47561.16m²(约合 221.34亩),其中 一期用地面积 137369.26m2(约合206.05亩),剩余为预留用地。一期总建筑面积 90661.00 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661.00m',地下建筑面积 7000.00m'。学校共设计 66个高中教学 班,每个班级50人,共可容纳在校学生3300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 建设教学楼、科技楼、 艺术楼、综合楼、图书馆、风雨操场、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风雨连廊以及地下建筑; 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运动场地、道路、围墙、供配电、给排水等室外 工程,并配套购置相关教学办公设施设备。
2.4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范围:(1)方案设计;(2)修建性详细规划,包含但不限于修 规文本制作及评审(包含修规评审专家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结构超限、消防、幕 墙、智能化等专项设计评审的专家费,完成报批报建所有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修规文本、报 建图、日照分析报告、节能计算、指标复核、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园林设计报规图、人防 设计报规图)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建规证;(3)各专业初步设计(含概算)及 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道路、综合管网等各专业设计,以及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消防、人防工程、装配式、隔振减震、钢结构、降水(如 有)、幕墙、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抗震支架、智能化、钢结构、试桩、BIM 设计、 燃气、热力、自来水、正式电(含高低压配电的一、二次设计)、景观、室内装修、外立面 泛光照明、标识标牌及标线(含人防标识、地库划线标识、楼宇标识)、设计材料样板、立 面控制手册、门窗深化、声学、实验室、厨房工艺、电梯、气体灭火及其他专项设计和深化 设计等。
2. 工程设计服务范围 配合完成项目各阶段的评审会及相关报批报建(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 批,取得建规证)、施工图审查、深化设计技术审核及盖章、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的技术交底、 施工图图纸会审、各阶段施工现场的设计巡场和技术服务、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 配合完成后续施工样板及材料的选型认样,配合完成项目相关的技术总结文件、完成各设计 阶段需要的汇报、对接工作,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技术配合服务。除招标文件或设计合同另 有约定外,本项目所有设计相关内容均属于中标人的承揽范围。
2.5 质量要求: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规范、标准要求及本项目规定的设计标准、设 计深度、设计效果的要求,并满足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2.6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整体设计周期为40日历 天,其中:方案设计周期(含修建性详细规划):10日历天,初步设计周期(含初步设计
及概算编制):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 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 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拟派 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 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 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 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连续 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 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 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类似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 绩。
注:业绩时间及业绩金额(或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须同时提供下达证明材料(联合体 投标的,可以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
1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②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1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 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
3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以上设计业绩应至少包括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中的任意一个阶段,如投标人 提供的业绩以总建筑面积为指标,且业绩合同不显示面积的,可以提供发改部门出具的批复 文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
6类似公共建筑项目: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 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 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 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仅需牵头人提供)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 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目后,投 标截止时间前)。
3.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
(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 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投标人提供 承诺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 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 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信 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 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 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 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目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 ①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 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2对于以上(2)、(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附以上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 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 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信誉均需满足(1)、(2)、(3)要求。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 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 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单 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 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 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 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 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8.2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 出资人)信息。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登录"郑州航空港 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 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注 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 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 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 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 投标文件的上传与弟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 00分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 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 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 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 购平台》(https://zbcg.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 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其他事项
7.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郑州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 程序 4. 提高招标效率,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 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
7.3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 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 利。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人)
地 -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 陈女士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志兰
项目组其他成员: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地
联 系 人: 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 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 628 室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世
电子邮箱:gqjgkz@126.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 址: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 (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 路南)
联 系 人: 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电
电子邮件: xingdadail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