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总承包净化工程专业暂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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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

总承包净化工程专业暂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JS-20260402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总承

包净化工程专业暂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572.887089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

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招标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总建筑面积约 383457㎡,其中地上建筑

面积约 211363㎡,地下建筑面积约 172094㎡。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

临床研究病房、值班宿舍、质子中心、辅助设备用房、车库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

总承包净化工程专业暂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

总承包净化工程专业暂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

工总承包净化工程专业暂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

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2312-410173-04-

01-65837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312-410173-

04-01-658379 ,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煤

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招标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

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

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 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总承包净化工程专业暂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交

易平台网址为 http://www.zzhkgggzy.cn:18082/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总承包

净化工程专业暂估项目(说明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

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有]等)

2.1.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

施工总承包净化工程专业暂估项目。

2.1.2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以南、蓝莲中路以北、鹤园东街以西、

彩鹤街以东。

2.1.3 建设规模:“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总建筑面积约 383457㎡,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约 211363㎡,地下建筑面积约 172094㎡。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

楼、临床研究病房、值班宿舍、质子中心、辅助设备用房、车库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2.1.4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

复等相关资料)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的所有内容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与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争创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标准。

2.1.6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具体以甲方下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1.7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

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1.8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2.1.9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2.1.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 (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

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

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书(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或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

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

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5 年 10 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

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

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

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

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名

及日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

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

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 年到 2024 年)经审验的财务年审报告,成立时

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交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险的申报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 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

3.4.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4 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

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

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5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 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

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

少包括 2025 年 10 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

提供已缴纳的最近连续 3 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

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即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

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 。

(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

工资黑名单。

(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

破产状态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须出具书面承诺,

格式自拟)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

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

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

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 CA 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

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 5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5.3 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投标人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

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

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联合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部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德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海新

项目组其他成员:姜田慧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联系人:李海新、姜田慧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hndkxmgl@126.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 A2 号楼 628 室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gqjgkz@126.com

2026 年 4

月 2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煤神马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联合招标人)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部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德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联 系 人: 姜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hndkxmg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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