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生态修复(江苏)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批螯合剂原材料供货及代加工(东部地区)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2-05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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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光大生态修复(江苏)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批螯合剂原材料供货及代加工(东部地区)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SHBGC-GZ-2026-003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安徽、江苏、河南、山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生态修复(江苏)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批螯合剂原材料供货及代加工(东部地区)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生态修复(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项目供货终端地点位于安徽怀远、江苏宿迁、山东沂源、河南商丘等地,详细地址报名后见附件二:采购范围及要求。

2.2项目规模:/

2.3交货期限:预估*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交货,供货期为1年,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由买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24小时向卖方发出通知,卖方在买方所指定的时间内,将符合通知确定的数量及质量要求的合同标的送至指定终端。

2.4招标范围:供货终端包括怀远、砀山、凤阳、夏邑、沂源、宿迁、萧县、丰县、灌云、灵璧、柘城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福美钠供货:预估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液体福美钠630吨,具体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包装(液体为吨桶)装车、运输、检验、保险费及税费等相关费用。(2)整合剂代加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所需的人力、物力、专业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3)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其福美钠日生产量不低于10吨,并提供独立生产能力证明:1)应附投标单位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2)现场照片;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批复文件或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等。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货物已完成或正在履约满半年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及发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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