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侯酒店项目项目通知
变更
发布时间:
2026-03-03
发布于
福建莆田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2:

  1、运营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修改为:运营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2、履约担保期限:保函有效期自《酒店运营管理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运营期届满且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6个月止。待酒店运营合同期满,承包人结清全部费用、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招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

  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保函有效期自《酒店运营管理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运营期届满且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6个月止。承包人完成酒店装修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且酒店运营满一月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剩余5万待酒店运营合同期满,承包人结清全部费用、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招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3:

  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4个月内完成酒店装修并实现正式开业经营;因招标人原因、行政审批延误、不可抗力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开业延期的,开业时间相应顺延,不视为承包人违约。

  修改为:(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4个月内完成酒店装修并实现正式开业经营。承包人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违约:①中标后拒不开展装修施工或无正当理由停止装修;②放弃装修导致工程无法完成;③实际装修投资低于承诺投资额;④装修标准、范围、内容未达到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要求;⑤以行为表明不履行装修义务。招标人将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项目经营权及相关场地、资产;全额没收全部运营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没收中标人已投入的装修资产及设施设备,无偿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无需向承包人支付任何补偿、工程款或投资款;同时追究承包人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及商誉损失。(2)因招标人原因、行政审批延误、不可抗力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开业延期的,开业时间相应顺延,不视为承包人违约。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业延期的,每逾期一日,按1000元/日进行扣罚,逾期超过30日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并追缴扣罚金额,追究法律责任。

  (三)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

  修改为: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伍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贰万元违约金。

  (四)本工程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统一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 时00分,已开具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保函的投标人应注意保函的有效期。

  二、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一)若承包人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与招标人签订运营合同,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运营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施工履约保证金的5%,该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注:本项目通知内容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福岭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