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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18台/套)待报废毁形处理,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深财资[2023]4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11家具备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设备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经公正评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公示如下:
中选公司:恒林(广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回收价:75000元
公示期:公示之日起3天。
如无异议,我院将与中选公司签订毁形协议,请中选公司在交付回收款后按规定处置回收设备。若中选公司恶意弃标将按照我院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中选公司按排名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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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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