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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金鸿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电能计量箱及综合配电箱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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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周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10000台电能计量箱及综合配电箱生产线扩建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中兴新业港产业园63号 |
河南金鸿电气有限公司 |
河南嘉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1569.62m2,建设计量箱及配电箱生产线。 |
(1)废气:焊接打磨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排气筒)标准要求,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PM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喷涂及固化工序在车间内二次密闭,喷涂废气经自带滤芯过滤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排气筒)标准要求,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PM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固化废气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其他行业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工业涂装”A级指标限值要求。 (2)废水:扩建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水排放,厂区内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口市沙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生产固废应按规定处置。一般固废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厂界四周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报告表(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