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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及《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规定,现将《国道丹阿公路卧牛湖至黑呼界段改扩建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黑龙江华电黑河孙吴100MW风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4月30日(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社会公众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可按要求填写《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寄(送)至黑河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如公示期内无异议,评估结果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开并生效。
联系单位:黑河市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黑河市爱辉区东兴路25号
邮政编码:1643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heihehjk@163.com
附件:1.《国道丹阿公路卧牛湖至黑呼界段改扩建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等2个方案(公示稿)
2.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表
3.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