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楼宇电梯广告屏幕法治宣传投放项目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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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6
发布于
内蒙古鄂尔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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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拓宽普法宣传阵地,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楼宇电梯广告屏幕投放法治宣传视频项目

  2.采购单位: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项目概况:依托指定区域内高频人流点位电梯电子屏幕,投放法治宣传公益视频。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投放范围

  东胜区、康巴什区、伊旗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医院、星级餐饮酒店、商场等人流密集公共场所的电梯电子屏幕,投放屏幕数不低于1000个;供应商需确保所有投放点位真实有效、正常运行,且覆盖上述区域核心人流点位。

  (二)投放技术标准:单片法治宣传视频时长:不低于10秒/条;播放频次:不少于100次/天。

  (三)投放周期:6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严禁擅自变更投放点位或降低服务标准。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地点:鄂尔多斯市司法局T5-714室(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T5)。

  3.报价要求: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出后不得更改。

  4.报价文件需密封装订,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外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装订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5.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均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成交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同时本次询价评审严格依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要求,防范恶意低价竞争,确保优质优价、诚信履约。

  六、公告期限

  本询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联系人:赵晶

  联系电话: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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