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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爱心卡”为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组织良性发展,贯彻落实《常山县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方案》(常民字〔2025〕1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常山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常山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企业)。
2.项目实施单位:常山县民政局组织遴选,具体由各镇(街道)负责实施。
3.项目实施区域:常山县全域。由各镇(街道)在白名单中自主选择若干家服务机构,为辖区内的“爱心卡”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4.项目内容: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种养老服务。
5.项目期限:有效期为1年。6.结算方式:经常山县民政局审核后,根据符合要求的服务订单金额进行定期结算。
二、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须依法在民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从事养老服务相关营业范围的社会组织、公司企业等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须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和设备,拥有独立的运营团队,能够提供完善的运营和售后服务;在服务辖区内设有线下服务站点。 3.申报单位应当接受常山县民政局和属地镇(街道)双重管理,响应“爱心卡”服务项目内容和指导积分(价格),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
4.申报单位应对照《常山县养老服务“爱心卡”上门服务机构评分表》提供相应资质及材料。 5.申报单位需承诺服务区域可覆盖各镇(街道),不得拒绝镇(街道)的签约需求。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在“信用中国(浙江)”网站上查询的信息记录;
5.《常山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企业)申报表》(附件1);
6.服务人员一览表(附件2);
7.根据《常山县“爱心卡”服务参考清单》(附件3)提供《常山县“爱心卡”服务报价清单》;
8.其他符合评分表(附件4)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和评审事宜
1.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将本机构申报材料及相应凭证资料(一式三份)用文件袋密封装好,并将文件袋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后纸质版送至常山县民政局三楼养老服务科(地址:常山县文峰西路12号民政大楼,联系方式:樊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2.组织审核。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结果公示。对综合评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服务机构,由常山县民政局发布结果公告,经公示确认后,纳入常山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
五、退出机制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退出白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目的补充遴选:
1.恶意串通谋取、提供虚假材料加入白名单的,多次被老年人举报的;
2.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不履行服务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
3.有效期内,有违法行为活动的;
4.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展超出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附件:1.常山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企业)申报表
2.服务机构人员一览表
3.常山县“爱心卡”服务参考清单
4.常山县养老服务“爱心卡”上门服务机构评分表
常山县民政局
2025年 12 月 31 日
附件下载:征集养老服务白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