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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万套特种工业照明系统及500MW储能系统项目(二期)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北侧 |
浙江喀斯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为顺应市场需求及满足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投资100000万元,在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北侧新征用地41265m2(61.9亩),实施年产100万套特种工业照明系统及500MW储能系统项目。项目分两期进行,一期建设1-9#厂房,厂房出售或出租,二期建设10#厂房、11#综合楼等,厂房自用。本项目为二期项目,用地面积13386m2(20亩),拟投资73100万元,新建10#厂房、11#综合楼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照明系统生产设备(电烙铁、流水线、老化架等)和储能系统生产设备(模组线、PACK线、柜体装配线等)及辅助配套设备,实施年产100万套特种工业照明系统及500MW储能系统项目(二期)。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产100万套特种工业照明系统、500MW储能系统的生产规模,可新增年产值80000万元,利税7581.56万元,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进入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金华江。 废气处理:①焊锡废气:废气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②焊锡后清洁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工作;③刷胶固化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工作;④激光焊接废气:废气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⑤焊接后清洁废气: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⑥注胶固化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工作;⑦注液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工作。 固废贮存:厂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固废暂存场所。一般废包材、焊渣、废照明灯具等出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无纺布、废油桶、废抹布手套、废滤袋、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厂房隔音等。 |
2 |
兰溪市佳兴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纸箱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虹兴路2号 |
兰溪市佳兴包装有限公司 |
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拆除老旧建筑,新建厂房、宿舍楼等,项目总用地面积3795.65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10313.86平方米,购置高速印刷机、粘箱机、糊盒机等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00万平方米纸箱的生产规模,产品具有厚实、耐用等特点,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600万元,税收56万元,利润176万元。 |
无 |
企业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产生的废水仅产生生活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兰溪市梅江镇污水处理厂;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印刷废气和粘箱废气,废气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项目固废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经出售、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通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最终固废实现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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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政务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