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垦造水田及耕地恢复项目-翁源县耕地恢复(县级耕地集中整治示范区)项目施工招标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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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0
发布于
广东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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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翁源县垦造水田及耕地恢复项目-翁源县耕地恢复(县级耕地集中整治示范区)项目施工招标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具体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15页“9.6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表格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及招标文件第31页“3.响应性评审环节(2)编制《投标总价》的造价工程师,其注册证书不是住建部门颁发的;其注册单位与投标人(或造价咨询人)不一致的;其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3)投标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总价》,但未在《投标总价扉页》(即扉—3)“投标人”栏目加盖造价咨询人公章的;未提供造价咨询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该项目报价方式为“下浮率”,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第15页9.6修改为:本项目不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和单价分项表,仅需报投标总价及投标下浮率。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报价,投标总价及报价下浮率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两位小数。招标文件第31页(3)修改为:投标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总价》,但未在《投标总价及投标下浮率》加盖造价咨询人公章的;未提供造价咨询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本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答疑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翁源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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