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关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2026 年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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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关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2026 年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WLFW202604-030)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 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2026 年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服务标准: 优质服务, 诚信规范, 高效透明; 选取家数: 2 家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2026 年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2026 年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最近一个年度信用等级 B 级或以上级别(附信用评价证明);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6 年 04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五、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一、比选条件

受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的委托, 对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2026 年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以比选形式选择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2026 年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

2.2.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范围 根据长春应化所业务需求,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对长春应化所 2026 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组织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含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处理异议投诉等)

2.4.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5. 服务标准: 优质服务, 诚信规范, 高效透明;

2.6 选取家数: 2 家。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最近一个年度信用等级 B 级或以上级别(附信用评价证明);

3.2 申请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和 5 年以上招标代理经验;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不少于 3 人, 所有成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提供近半年(2025 年 11 月至今)连续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3 财务要求: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3 年-2025 年之间的, 提供从成立日期至 2025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6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 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 在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 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 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 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须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盖红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获取比选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 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3 售价: 500 元, 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5 月 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否则其比选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4 有效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时, 比选人另行组织比选。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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