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讯>学海路(拱北路-拱极路)等污水管道建设工程精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4-28
发布于
上海浦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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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讯>学海路(拱北路-拱极路)等污水管道建设工程精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委托,对学海路(拱北路-拱极路)等污水管道建设工程精探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磋商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6)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学海路(拱北路-拱极路)等污水管道建设工程精探服务

2.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主要是对学海路(拱北路-拱极路)等污水管道建设工程进行精探检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3.成果报告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出具成果报告。

4.采购预算:116.5358万元。(采购预算等同于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资质证书;

2.(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1)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不含周末)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定。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

2.磋商地点:上海市

3.磋商所需其他材料:

(1)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三副(纸质文件)电子版PDF正本扫描件一份并密封;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另附);

(3)最后报价一览表。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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