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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烟草云POS双屏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烟草云POS双屏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_SD260106/01)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烟草云POS双屏机采购项目。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不超过5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入围中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签订(框架)采购合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次采购产品为烟草零售商户云POS双屏机, 要求机器为市场主流品牌,性能稳定,能够达到适配烟草公司相关系统连接的需求。
采购的烟草云POS双屏机,含Windows和安卓两种系统,根据各市烟草零售商户需求提供相应数量的机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退出等处理期内。
2.8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商需提供原厂说明,代理商须提供原厂授权书(提供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平台发售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无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举行投标预备会,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解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152-1057-6251
E-mail:hyzbzx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