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辽县平岗镇建旗保温材料厂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8-07
发布于
吉林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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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平岗镇建旗保温材料厂:

你厂《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和委托吉林省中园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东辽县平岗镇建旗保温材料厂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平岗镇小街。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将原有1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拆除,新建1台2.5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生产;对年产30吨保温板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拆除换新。项目不新增占地。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要按照环评报告表的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降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锅炉烟气经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生产工序挤出发泡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甲苯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箱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标准。

加强对无组织排放粉尘的管理。地面要进行硬化、防渗处理;生物质燃料临时存放在仓库内;生物质灰渣和除尘灰拌湿后临时存放在灰渣间内;锅炉房要封闭;对运输燃料和灰渣的车辆要进行苫布遮盖;厂区要定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锅炉软水制备排污水用于灰渣拌湿和厂区地面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安装减震垫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边角料外售废品回收公司;废阳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生物质灰渣及除尘灰暂存于灰渣间内,定期外运用作农肥。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活性炭暂存5m2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加强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厂区地面采取分级防渗措施,危废暂存点为重点防渗,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其它为简单防渗。

6、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发现废气非正常排放,要立即停产检查,问题解决后方可以重新进行生产。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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