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社会事务部退役军人、民政、残联等慰问品采购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8-06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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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社会事务部退役军人、民政、残联等慰问品采购服务项目

合同

项目名称:开发区社会事务部退役军人、民政、残联等慰问品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Y2026-FW066-ZFCG066

签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甲 方(采购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部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 讯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755号

乙 方 ( 中 标 人 ) : 浙江宏祎兴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西路1399号

甲、乙双方根据招标代理公司关于开发区社会事务部退役军人、民政、残联等慰问品采 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 中标通知书;

2. 乙方的投标文件。

3. 甲方的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1.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每年度服务 期满后,甲方视服务及产品质量情况,服务、产品质量经甲方考核满意认可的,在服务价格 不变的前提下,可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直至项目服务期满;服务、质量考核不满意、 不被认可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可重新组织采购。

2. 本项目所需物资按甲方需求分期分批供应,需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时间:《产 品配送通知单》下达后30天内供货完毕。

3. 采购需求明细:

(人民币)
1 牛活日用类 洗漱套装、毛巾被、保温杯、洗衣液、纸巾、餐具、刀具、 洗护礼包等
2 食品粮油类 大米、面粉、食用油、牛奶、矿泉水、饮料、坚果礼盒、 水果礼盒、杂粮礼包、熟食腌制品、糕点、巧克力、农家 特产、慰问年货食品等
3 家电电器类 电风扇、取暖器、微波炉、电饭煲、电水壶、饮水机、空 气炸锅、电磁炉、小型家用电器、电子数码产品等
4 文体健身类 运动器材、书籍读物、文具套装、棋牌、音响、文体礼包、 健身小件等 125万元/年,
5 服饰家纺类 棉被、毛毯、羽绒服、防晒衣、冲锋衣、保暖内衣、棉大 衣、运动套装、运动鞋、围巾、手套、帽子、床上四件套、 凉席、防寒物资等 三年合计375 万元
6 健康保健类 养生礼盒、按摩仪、足浴盆、血压计、血糖仪、健康防护 物资等
7 办公劳保类 办公文具、笔记本、公文包、劳保手套、应急物资、消防 小件、日常办公耗材等
8 定制纪念类 荣誉摆件、纪念徽章、拥军纪念品、文创礼盒、定制水杯、 定制球衣、误得纪念品玺

说明:1. 本项目采购标的全部为本国产品,不涉及非本国产品采购.

2. 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为参考数据。本次协议期限的采购金额以甲方实际需要数量为准,甲方不保证协 议期限内的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

3. 本次采购货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明的货物;在合同实施期间,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乙方须承诺 除清单内的产品,还能提供同类别产品,按相同折扣执行。

三、配送服务项目约定

(一)配送条件约定

1. 配送企业必须保证各类证照齐全、有效。

(二)质量约定

1. 配送企业对所有项目类别质量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所供各类产品符合国家 相关标准,配送到甲方食品有效期在该食品保质期限的一半之前,并提供所供商品生产企业 的资质、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 本项目要求为1年质保。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3.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期限1年, 以采购方收到货物并完成验收交接手续当日为质保期开始计算时间,除非甲方另有要求,质 保期内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 配送企业不得将业务转包,如有转包,一经查证核实即刻取消配送资格。

(三) 服务约定

1. 所配送的产品应按甲方订货时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如 配送的产品不符合相关要求,配送企业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补货或退、换货,甲方不承担由 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因送货出入采购单位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安全规定,服从采购单位工作人 员指挥。

3.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乙方都必须按照其在投标书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 务。

(四)价格约定

1. 基准价的确定:由采价小组(采价小组由甲方和供货单位人员共同组成)采集的市 场价为基准价。

(1) 附近超市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双龙南街店、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 公司江南店、金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环城南路店)、沃尔玛(金华时代广场分店)、 T11 生鲜超市(金华世贸城市广场)】作为食品粮油类、生活日用类等类采价点。采价组 在上述超市中随机选择2家进行采价,同一种商品在2家能采到价格的,以最低价为基准价, 如只有一家能采到价格,则甲方可随机选择从其余店家进行补充,取2个采价点的最低价作 为基准价。

(2)附近大型市场【金华一百、金华银泰百货商场金华之心店、金华世贸城市广场、京 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家电电器类、文体健身类、服饰家纺类、健康保健类、办公

劳保类、定制纪念类等类采价点。采价组在上述市场中随机选择2家进行采价,同一种商品 在2家能采到价格的,以最低价为基准价,如只有一家能采到价格,则甲方可随机选择从其 余店家进行补充,取2个采价点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

2.其他约定

本次采购配送项目中所包含的产品价格以下达《产品配送通知单》按次当月确定,该月 份内的市场价格不论涨跌均按所确定的价格结算。价格确定办法如下:

(1)甲方提前一个月向配送企业报送《产品配送通知单》。

(2)甲方和配送企业共同成立采价组,对所供各类产品的零售价格进行采集。因特殊原 因没有采集到价格的品种,双方可协商定价。采价组代表甲方对各类产品所采集的价格负责。

(3)以"采集价格×折扣"所得到的价格结算,采集价格是市场确定结算基准价。

(五)责任约定

1. 所配送的各类产品不符合上文"(二)质量约定"要求的,一经查实,要求配送企 业及时退换,并视情给予甲方一定的经济赔偿;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配送企业必须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规范实施,保证不出任何安全问题,否则配送企业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 律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配送资格。

2. 配送企业履约过程中服务差,送货、退换货不及时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从货物 结算款中扣除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勒令其整改,整改不及时到位将取消其配送资格。

3. 价格约定中最终确定的结算价包含货品及运输、装卸、服务在内的所有费用,在配 送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配送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四、项目要求

1.7.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不存在虚假宣传、以次充好 等行为。

2. 所有预包装食品要求通过SC认证,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3. 乙方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甲方须对被投诉产品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 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并随时接受甲方不定时质量抽检。

4. 送货要求:乙方应当按照使用单位提供的《产品配送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 将所需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5. 合同执行期间,应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按约发出的采购品种、规格、数量的供应, 乙方因价格因素而放弃履行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采购单位可视情解 除与该乙方的合同。

序号 项目类别 中标折扣
1 生活日用类 83.00%
2 食品粮油类 86.00%
3 家电电器类 83.00%
4 文体健身类 86.00%
5 服饰家纺类 83.00%
6 健康保健类 83.00%
7 办公劳保类 83.00%
8 定制纪念类 86.00%

五、合同金额

六、付款方式

1.《产品配送通知单》下达,货到验收合格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该批 次货物结算价的100%。年度结算价不得超过年度预算金额(125万元/年)。

2. 合同货款及费用的结算:由乙方凭验收单及正式的税务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

3. 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每批次货物结算价 = 【各类产品结算基准价×折扣×实际采 购数量】之和。

七、项目负责人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_邵璐佳_为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同期内双方项目负责人岗位变动的接替人自动为项目负责人)

33070

八、转包或分包

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 非经甲方允许,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九、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1年

2. 履行方式:按甲方要求,由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配送服务。

3.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

2. 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3. 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争议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 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
甲劳单位名称(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事务部 单位地址: 合同内容与采购结果一致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206年7月/日 开户银行: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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