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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4-ZJZT-2026G051006
226年7月8日
甲方(委托方): 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办事处
乙方(服务方): __ 金华市国鑫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 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应急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 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19〕117 号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 理部(应急)有关规定,为发挥专业中介机构力量,更好的服务乡镇街道 基层的安全生产,提升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 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内容
安全生产体检站及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
二、具体要求
1. 分区设置。根据片区规模、纳管单位数量及安全监管工作强度,街 道将辖区监管区域划分为 4个服务区块。由乙方按每 120-150 家纳管单位 配置1名专职驻站专家,全域共配置11名,均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 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持证驻站上岗;其余辅助一般 工作人员根据各片区实际工作需求按需配置。分区配置如下:
(1)老工业提升管理区:专职驻站人员2名,辅助人员按需配置;
(2)神丽路拓展+湖西区:专职驻站人员3名,辅助人员按需配置;
(3)神丽路集中监管区:专职驻站人员4名,辅助人员按需配置;
(4)新能源新产业发展区:专职驻站人员2名,辅助人员按需配置。
2. 驻站要求。结合辖区监管实际与体检站机制革新的核心举措要求实 行专家驻站专职化、人员服务去市场化和治理片区责任化,具体要求如下:
(1)专家驻点专职化。实行"驻点专职专家+应急补充支援"模式, 一是专职专家纳入街道应消站组成专家库进行统一管理,按照应消站一般 工作人员由街道进行考勤考核管理,杜绝专家跨区抽调、服务多地;二是 在开展集中攻坚工作时提供补充力量予以支援支撑,确保平时有专人、应 急有支援。
(2)人员服务去市场化。明确入驻街道的专家人员管理要求,严禁 纳入应消站专家库专家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有偿服务,厘清公共服务与市场 化服务边界,杜绝交叉混岗。
(3)治理片区责任化。派驻专家要与应消站安监组、包保队伍相融 合,构建"指导员+专职专家+包保联络员"责任机制,形成监管服务队伍 负责区块"责任田"内安全生产相关事务、责任,责任到人、工作到岗。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
乙方按甲方区块划分及区块要求配置人员后,对区块内所有生产经营 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一企一档"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信息的要求,完成体检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的更新,并 于本合同生效后 60个工作日内逐家将有关信息录入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 数据中心、金华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等系统,此后发生的信息变更应 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三)开展安全生产"双预防"工作
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 风险分级。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情况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状 况,对区块内企业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 空间分布图,提出安全生产管控方案,向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资料 和技术要求。
2. 分类服务。配合甲方"四色"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对服务区块内生 产经营单位(以工矿企业为主)落实分类服务:安全风险最大的红色生产
2 -
经营单位每月至少进行 3次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安全风险为橙色的生产经 营单位,每月至少进行2次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安全风险为黄色的生产经 营单位,每月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安全风险为蓝色的生产经 营单位,每两个月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指导服务;重点监管单位,根据 街道工作安排适时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对发生过事故(包括一般安全 生产事故、意外事件、火灾等)或受到过市级以上重大隐患、重点问题督 办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服务期内至少在原风险等级基础上增加1次。
3. 风险防控。乙方应通过有效手段,发现、治理服务区块安全生产隐 患问题,确保服务区块风险系数持续降低。乙方入企指导服务后向甲方反 馈意见,由甲方向生产经营单位出具安全生产指导帮服记录表,指出其存 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在完成整改后复核确认,乙方配合甲方工作;乙方要 将排摸出的隐患进行汇总,按重大、重点、一般三个等级进行分级,重大 隐患、重点问题列明判定依据,逐条隐患提出处置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每 两周 1次报甲方跟踪处置及留档。对重大隐患和重点问题,需在发现当天 及时向甲方报告,对亟需闭环解决的重大隐患、重点问题,应当场向甲方 电话报告,对问题落实专人跟踪、限时闭环。
4.信息录入。指导、帮助企业将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录入金华市安全生 产综合 监管平台等系统。
(四)做好安全生产五项基础工作
1.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指导、帮助甲方修改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责任书。并结合调查摸底工作,协助甲方完成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等年度工作责任书的签订,提出落实建议并及时收回相应文书。 结合应急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推进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帮助甲方推进辖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 作,提升辖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晓率。
(1)三类人员教育培训资质:督促企业组织落实好即将到期、过期、
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需取证上岗 人员参加相关教育培训活动,持证上岗。
(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由乙方指导企业制定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 训计划与实施,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突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实际和问题隐患,派出安全技术工程师会诊,对生产经营单位全体员 工或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3.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导、帮助甲方完善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有关 应急预案,结合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级安全 生产有关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报应急消防管理站备案。
4. 安全生产台账完善。指导区块内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基础信息、安全自查、责任书、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重点行业领域(危化、三场所两企业、特种设备、工业企 业自储燃气站、消防安全等)资料台账。将每次指导服务的结果及隐患问 题闭环情况以书面资料形式留档(纳入"一企一档"),每月、每季度汇 总工作情况,向甲方进行工作报告并编入台账。
5.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积极参与街道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配合省、市、区三级政府的相关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结合相关要求 派出安全专家配合协助,做好技术支撑、信息汇总、工作总结等具体事务, 并做到有记录、有回应。协助甲方做好省、市、区级挂牌隐患问题的整改 闭环和核销工作。认真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6. 安全生产建议意见。每季度分析体检服务区域安全生产形势,重点 分析风险集中区域、企业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步工作建议。
协助工作涉及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费用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结算。 三、合同期限、终止
(一)合同期为 2026年 7月 8 日开始,至 2027年 7月 8 日。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技术服务工作运行不规范,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2. 服务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排查发现的;
3. 服务期内工作失误发生亡人事故的;
4. 利用服务影响,强行承揽或者恶性竞争中介业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合同期内发生3次以上一般事故或一起较大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工 作不落实引起的(企业违章作业例外);
6. 乙方服务能力丧失或者重新招标未入围,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7. 乙方服务能力欠缺,长期无法按要求足量配置驻点专家或驻点专家 不稳定(单次缺员 30天及以上或连续 3个月人员变更 3 次以上的,应甲 方要求更替人员除外),造成工作无法正常接续的;
8.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具备金华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供应 方(中介机构)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安全生产体检服务费和绩效考核评估
(一)安全生产体检站及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费用结算
1.项目中标价 = 壹佰壹拾贰万参仟壹佰贰拾 元(4小写:1123120 元),其中服务费用每家人民币 赢得零贰拾 元(¥小写:2020元)。
2. 本期签约合同价 伍拾陆万壹仟伍佰陆拾 元/年(¥小写: 561560 元/年),其中服务费用每家人民币 = 壹仟零壹拾 元(¥小写: 1010元), 实际按最终排查并出具报告的企业数及实际服务时间结算。
3. 安全生产体检服务区域: 神丽路区块
4. 服务期间,企业新增或者减少小于等于5家的,不计经费增加或者 减少结算。超过5家的,单家经费扣除额=(12-服务月数)/12×单价, 单家经费增加额=服务月数/12×单价(超出或增加部分按招标价计算)。
5. 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支付方式如下:
(1)合同生效后 15个工作目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40%作为预付款; (2)合同期过半且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并经街道及相关部门验
收后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 80%;
(3)合同期满后 30日内, 街道应组织人员核对乙方的合同履行情 况及实际服务数量且确定无违约情形后支付至结算合同总价的100%。
6. 付款前乙方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7. 乙方收款账户户名: 金华市国鑫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 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账 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50000586
1. 合同期内,服务区块安全生产风险应整体可控,如服务区块内发生 一般事故,每发生一起扣罚5000元;发生一般亡人事故的,根据实际影 响扣除年度服务费的 5%-10%;发生重大及社会影响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根据实际影响扣除年度服务费的10%-20%,若经查实有履职不到位情况的,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以不予续签或予以清退处置。
2. 乙方需动态掌握各自服务区块内风险分布情况,落实跟踪管控,做 到隐患问题应发现尽发现、应整治闭环尽整治闭环,长期无法落实闭环的 应及时上报应消站协同处置落实闭环。各级督查、指导过程中发现重大隐 患、重点问题予以督办、通报的,若乙方未能事前排查出相应重大隐患、 重点问题(已向企业、单位提醒到位,但产生的动态隐患问题除外)并推 进整治,每个隐患问题扣罚500元,若乙方未能及时协助落实督办、通报 重大隐患、重点问题闭环清零,每个隐患问题扣罚 500元。
3. 乙方派驻区块驻点的专家人员,应当严格参照街道应消站工作人员 管理要求,由街道统一管理,因企业、群众举报投诉造成不良影响或违规 参与市场化服务等原因需撤换人员的,乙方需于10个工作日内落实合规 人员更替,并在乙方年度考核中扣除5分;
4. 根据金开安办【2024】13号文件规定,下一年度需要续签合同的 年度考核结果需 B级(良好)以上,考核结果A级(优秀)的可以适当加
6 -
分,考核结果 B 级以下的按实际情况扣除年度服务费的 5%-10%,评定为 D 级的机构列入黑榜机构名单,不予续签。
1. 提供安全生产体检服务工作应有的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设施,及时 结算支付费用,按时进行绩效评估,保障乙方安全生产服务的正常运行。
2. 落实专门人员跟踪服务项目工作进度,与乙方做好工作对接,有关 工作资料和业务数据归甲方所有。
3. 代管乙方派驻专家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日常考勤、年度考核、 人员更替等。
4. 督促、协调相关企业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落 实,必要时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违规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应按本合 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 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2. 按区块要求,派驻专家人员入驻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纳入街道安 全生产工作专家库,随时响应街道专业技术服务需求。项目负责人及常驻 专业人员的更换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新更 换人员的资质、经验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若因乙方人员更换导致服务质 量下降或服务中断,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 合同期内形成的相关业务数据能随时提供使用,按要求录入浙江省 企业安全生产数据中心及金华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等管理系统。
4. 乙方对在合同履行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 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 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
7 .
提供或透露。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获取中保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5616元,待出具体检报告,经街道审核且服务期满后15日内无息返还。
七、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 项措施:
1. 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该违 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不以甲方遭受实际损失为前提,且不影响甲方要求 乙方赔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2. 赔偿全部损失: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直接 扣除乙方提交的全部履 约保证金用于冲抵,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损 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 等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以及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对任何第三方 承担的赔偿金、违约金等。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均可以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力、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本协议一式参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报备开发区社会治理部(应急)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