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项目编号:ZJHY2021-ZFCG123001
甲方:金华市中心医院 乙方:浙江光大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甲方(采购方):全华市中心医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 金华市
乙方(供货方):浙江光大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2 年 月_
甲乙双方按照金华市中心医院6号楼空调热泵机组电缆采购安装项目采购的
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提供如下清单中的中标货物
| 序 5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金额 | 备注 |
|---|---|---|---|---|---|---|---|---|
| 电力电缆 | 浙江万马 | m | 980 | 550元 | 539000 元 | |||
| 2 | 电力电缆头 | 1 | 8 | 600 元 | 1800 元 | |||
| 3 | 敷设电缆配套费 | 项 | 20000 元 | 20000 元 | ||||
| 4 | 配电箱 | 施耐德 | 4 | 11700 元 | 11700 元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荣万伍什伍伯元整 | 575500 元 | |||||||
二、供货要求:乙(供)方须在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承担 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交货地点为金华市中心医院。
三、质量标准:
1. 乙(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厂家生产、全新未使用过的(包 括零部件、配件等),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合格证为准> 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
2.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供)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由于 使用单位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 乙(供)方亦应负责修理,费用承担 按三包规定执行或双方的专门约定执行。
四、验收:
1. 乙(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必须按合同所约定的货物 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型号、数量、配件等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 能、运行状况、技术资料及其它进行验收,乙(供)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 技术支持(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及承诺见合同附件)。
2. 甲方应在乙(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填写《验收结算书》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
3. 如发现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由乙(供)方承担,甲方并有权向乙(供)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使用期内被证实 存在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设计缺陷或使用了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 证明文件向乙(供)方提出索赔,金额双方协商解决。
五、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签订和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合同价 5%的服约 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乙方必须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质量保证期。质 保期从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除非采购人员另有要求,质保 期内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
六、付款方式: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款的80%,市计结算后付至审定价的95%,一年保修期满后 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无息退还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中标人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后支付。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的,逾期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 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完成交付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因 未能如期完成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 价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维续承担赔偿责 任。
八、合同相关文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 承诺函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 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与本合同有出入时,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 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为准。
九、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青本合同和采购(招标) 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具有同等效力。
十、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时,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金华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