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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资质要求: (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响应人,不得同时参与询比。如发现此类情况,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响应人在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日)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日)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次询比接受制造商响应,接受代理商响应,不接受流通商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响应人如为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针对本次询比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制造商声明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必须出具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①响应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②响应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③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响应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④响应文件中设备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⑤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同一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不得与该制造商同时参与本项目。 3.1.2 财务要求: (1)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或被认定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响应人需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三表一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财务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mof.gov.cn/)取得赋码且可查验);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5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完整的或根据所提供上一财务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供应商为资不抵债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1.3 业绩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响应人应具有空压机振动监测系统至少一项的有效应用业绩。若响应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制造商的业绩视同为响应人业绩。业绩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并且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只要扫描有用的相关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物资明细页和签字盖章页)、对应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截止日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3.1.4 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查询(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响应人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被采购人或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查处并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失去响应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被采购人或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查处并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失去响应资格(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提交最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情况说明和承诺函,格式自拟) 评审小组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条款((1)-(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6)响应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一经查实有造假行为取消成交资格,并列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响应人黑名单。(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 3.2 其他要求: (1)响应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管网集团湖北分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响应人不得存在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3.2款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