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惠鑫油脂有限公司债权
发布时间:
2026-08-07
发布于
新疆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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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新29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阿克苏惠鑫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担任惠鑫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管理人依据全体债权人表决通过的《阿克苏惠鑫油脂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委托拍卖机构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惠鑫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基准日资产负债表记载的48,973,421.33元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标的说明(重要):

1、以上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来自惠鑫公司自行记录的*开通会员可解锁*基准日资产负债表,采取该基准日资产负债标的原因是2019年惠鑫公司拟自行注销公司,对财务报表自行调整,调整后资产数额均为0。管理人将*开通会员可解锁*基准日资产负债表(电子版)及*开通会员可解锁*财务报表(电子版)作为附件供竞买人参考,另附2015年审计报告供竞买人参阅。

2、依据 (2011)阿市民初字第727号民事调解书、(2012)阿市执民字第112号执行裁定书,惠鑫公司对房芸享有该纠纷尚未清偿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该债权欠付的债权本金、相关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根据(2012)阿市执民字第112号执行裁定书显示,房芸欠付惠鑫公司190,925元(人民币壹拾玖万零玖佰贰拾伍元),因被申请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执行程序。惠鑫公司对房芸的该笔债权无论是否记载于前述惠鑫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均包含在本次拍卖的标的中。

3、惠鑫公司资产负债表对应的财务账册均保存于人民法院执行部门,竞买人需自行协调管理人协助查阅上述账册。

二、竞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起拍价:31342990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天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注明破产案号(2025)新29破1号及款项性质为债权转让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由管理人向买受人移交债权凭证,并依法配合向债务人房芸发送债权转让通知。本次转让不涉及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涉及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变更的,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

八、风险提示及买受人义务

(一)标的债权特殊情况说明。标的仅为资产负债表的记载,因惠鑫公司无产可破,没有资金进行审计,因此该记录的其真实性、准确性、存在性均无法予以保证;详细财务记录存放于人民法院,最终能否取得及其取得的完整性也无法予以保证,买受人拍得标的后管理人仅能保证配合出具债权转让的有关文件,买受人需自行承担债权不存在、证据缺失、诉讼时效已过等等可能造成无法收回任何债权的风险。另外,标的中依据(2011)阿市民初字第727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债权,经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房芸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债权存在无法实际执行到位的重大风险。

(二)竞买人拍得标的后,如需管理人配合完成后续工作(如协调法院调取财务账簿、赴执行法院配合办理变更申请执行人手续、见面签订债权转让手续并咨询相关事宜等一切需要管理人耗费时间的事项),需另行向管理人律师支付费用。费用标准按照《新疆律师服务收费指引》第11条规定,每小时1000元或每工作日3000元(不足一日按照一日计)计算,先行付费,后提供服务。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本费等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支付此等费用的原因是惠鑫公司没有任何财产供管理人支付破产费用,因此只能由买受人承担,否则管理人无法提供相关服务,请竞买人充分考虑此因素及可能需要另行承担的成本后,综合考虑自己在拍卖中的出价。

(三)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债权的显性和隐性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不承担标的债权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对本标的债权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买受人需承担标的债权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债权无法实际执行到位,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六)因本次拍卖发生的任何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支付,因惠鑫公司没有任何财产,买受人拒不支付税费导致无法完成交易及后续交接等工作的,惠鑫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价款不退。拍卖平台费用按照平台规定由买受人自行支付,拍辅机构的拍卖费用按照成交价的5%由买受人自行向拍辅机构支付。

九、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徐律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辅机构:蒲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阿克苏惠鑫油脂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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