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关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新科大道20号奥园尚雅花园地下室B1层247号车位(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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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2024)粤0113执10576号之一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256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新科大道20号奥园尚雅花园地下室B1层247号车位,建筑面积:26.34平方米(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查封情况详见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执行依据为(2023)粤0113民初19133号民事判决书。规划用途:车库/车位,本院清场拍卖,竞买人须符合房屋所在地购房限购政策。

变卖价:25452元,保证金:2600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1.本标的可清场拍卖。2. 买受人需符合关于小区业主“一户一车位”的规定,“非小区业主”购买车位需公示不少于七天且无人异议,买受人还需承诺今后处置车位时须首先满足业主需要。车位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根据不动产登记结果显示,案涉标的车位发证状态为“未登记”,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是否能办理确权登记及相关过户流程,且税费等费用可能较高,请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行政部门咨询,一旦拍卖成交,则视为买受人知悉清楚上述情况,如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案已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拍品进行电话咨询及预约看样,如需咨询请致电4008-363-020(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集中看样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00分,集中地点:被拍卖财产现场。预约看样请编辑短信(内容格式为“看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登记),是否预约成功以短信回复为准。看样报名截至看样前两个工作日。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过时不候,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法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须在收到法院拍卖成交裁定后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已经缴纳税费的凭证,逾期所造成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请竞买人竞买时关注上述提示风险,责任自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账号: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146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号(2024)粤0113执10576号。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008-363-020、经办人黄法官*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paimai.jd.com/107097757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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