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宝山区月浦镇建设用地减量化复垦项目(编号:S2*开通会员可解锁*09)
招标人: |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20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怀兆雄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远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8弄158号301室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徐璐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招标项目名称: |
宝山区月浦镇建设用地减量化复垦项目(编号:S2*开通会员可解锁*09) |
建设地点: |
练祁路88号 |
工程概况描述: |
宝山区月浦镇建设用地减量化复垦项目(编号:S2*开通会员可解锁*09)已立项,立项批文号:沪宝整立(2026)1号,项目位于宝山区练祁路88号(上海殷泰纸业有限公司),项目总规模为 25.0473 公顷,预计新增林地 25.0473 公顷;预计国有建设用地减量面积为 25.0473公顷(其中工业用地减量 25.0473 公顷)。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应基础拆除,混凝土地坪、钢渣区域拆除至自然土层,场内平整场地,场内乔木迁移种植,可再利用资源回收(残值),建筑垃圾外运处置(合法卸点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污染物(液)合法处置,可种植自然土回填至指定标高等,并做好现场及周边安全、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等方面措施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 |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38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其中暂列金额70万元不含税,可再利用回收资源残值暂按-45万元不含税) |
工期/周期(天): |
300日历天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失信惩戒名单;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外省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经入沪备案);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1、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文件(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是否有在建项目以开标当日或开标前一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内容形成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为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否 □否 3. 其他:/(如需)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现场获取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公告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平台上注册登记,CA电子锁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39;平台使用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37或341。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www.shggzy.com)首页“交易公告”-“综合采购”中找到本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报名。 2.线上招标文件下载申请后,参加者须携带相关的报名资料,前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8弄158号301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点30-11点,下午14点至16点)。逾期或携带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2 投标人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书等复印件; 3.3 施工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3.4 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5 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的,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另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可在支付宝、随申办等处下载),如被授权人为退休人员,需出具被授权人系投标者返聘证明文件。 注:(1)以上资料核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以上资料仅为证明报名资格所用,如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不符,以投标文件为准,其投标资格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3)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8弄158号301室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0.0000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