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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交易.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点击查看原文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主)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主)深圳市景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4 | (主)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成)中恒建筑设计院(广州)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5 | (主)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6 | (主)广东联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7 | (主)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8 | (主)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9 | (主)深圳市禾图建设有限公司;(成)建同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22时00分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开城新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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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01-06室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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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城新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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