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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主)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主)广州二建兴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华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广州城投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4 | (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建八局昀达科技发展(广东)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南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5 | (主)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成)吉华安全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珠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6 | (主)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7 | (主)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成)中恒建筑设计院(广州)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天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3楼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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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210室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天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