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装卸机械设备维保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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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3
发布于
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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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装卸机械设备维保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22:02

招标编号:HBCT-260462-001-011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装卸机械设备维保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260462-(001-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装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项目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成本预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2026年装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承接中心管内门吊走行基础和供电滑线维保业务;

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地点: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各门吊货场;

A02包:承接邯郸地区装载机、挖掘机的维保业务;

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地点: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邯郸区域;

A03包:承接衡水地区门吊电气及机械维保业务;

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地点:石家庄铁路物流衡水区域各货场;

A04包:承接阳泉区域装载机、叉车设备的维保业务;

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地点: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阳泉区域货场;

A05包:承接白羊墅区域装载机、叉车的维保业务;

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地点: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白羊墅区域货场;

A06包:承接中心管内门吊变频电气维保业务;

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地点: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各货场;

A07包:承接石家庄、衡水、邯郸地区叉车的维保业务;

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地点: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各货场;

A08包:承接石家庄、邯郸、阳泉地区门吊电气及机械维保业务;

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地点: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各货场;

A09包:承接中心管内电动防护信号维保业务;

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地点: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各货场;

A10包:承接中心管内装卸机械、吊属具无损探伤业务;

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地点: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各货场;

A11包:承接中心中心管内集装箱正面吊专业维保业务;

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地点: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正定、辛集、白羊墅、隆尧货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门吊走行基础和供电滑线维保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少于1个门吊走行基础和供电滑线维修保养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9)投标项目及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项目及服务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其他要求。

(1)服务能力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中,持有合法有效的电工、钳工、焊工等(至少包含其中两种证件)证件不得少于4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须至少提供1个由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良好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来未发生所维修保养设备的质量事故,维修保养设备无不良反应(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书)。

3.1.2 A02、A04、 A05、A07:承接中心管内通用设备(装载机、叉车)维保业务

3.1.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2.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少于1个装卸机械设备维保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

3.1.2.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9)投标项目及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项目及服务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2.5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须至少提供1个由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良好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来未发生所检验检测设备的质量事故,检验检测设备无不良反应(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书)。

3.1.3 A03、A06、 A08:门式起重机维修保养类项目:

3.1.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少于1个门式起重机维修保养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

3.1.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9)投标项目及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项目及服务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3.5其他要求。

(1)服务能力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中,持有合法有效的电工、钳工、焊工等(至少包含其中两种证件)证件不得少于3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须至少提供1个由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良好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来未发生所维修保养设备的质量事故,维修保养设备无不良反应(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书)。

3.1.4 A09:承接中心管内电动防护信号维保业务;

3.1.4.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4.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少于1个具有从事信号管理系统开发相关经验、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

3.1.4.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9)投标项目及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项目及服务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4.5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须至少提供1个由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良好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来未发生所维修保养设备的质量事故,维修保养设备无不良反应(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书)。

3.1.5 A10:装卸机械、吊属具探伤项目:

3.1.5.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许可单位为C级机构(或包含C级机构)资质。

3.1.5.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少于1个起重类设备探伤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

3.1.5.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9)投标项目及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项目及服务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5.5其他要求。

(1)服务能力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中,持有合法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等(至少包含磁粉检测、超声检测两种证件)证件不得少于3人,须出具参与检验检测人员的相关资格证及最近6个月的保险缴纳证明;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须至少提供1个由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良好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来未发生所检验检测设备的质量事故,检验检测设备无不良反应(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书)。

3.1.6 A11:集装箱正面吊维修保养项目:

3.1.6.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流动式起重机修理(许可45吨设备修理)资质。

3.1.6.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6.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少于1个正面吊维保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

3.1. 6.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9)投标项目及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项目及服务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6.5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须至少提供1个由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良好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来未发生所维修保养设备的质量事故,维修保养设备无不良反应(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以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9:00至11: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资格要求证明文件;③标书费缴费凭证。将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报名邮箱:ctgj2026@163.com(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导致投标资格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或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指定账户: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账号:6371201020047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金石工业园瞪羚加速器办公区14层,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水源街89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3831188115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金石工业园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7*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ctgj2026@163.com

9.其他

9.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2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tgj2026@163.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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