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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租赁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出租的情形。 2.出租用途及出租期限 (1)出租用途:居住、商用; (2)出租期限:1年(不含装修期)。租赁期限按照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3)装修期:1个月。装修期间承租人不缴纳租金,但应当缴纳装修管理费,装修期间承租人须承担承租房屋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除房屋租金外的其他全部使用费用,同时承租方需承担装修期间的安全责任。 3.承租人需自行负责承租住宅的卫生、保洁、水、电、气及物业费(具体缴费标准按物业公司对外公告收费标准缴纳)等日常支出及安全责任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抵押、质押该房产。 4.承租人要改变装修现状,需书面出具装修方案及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本次出租的标的不存在水、电、气、供暖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的情况,如有此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6.本次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成交和成交价格。 7.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须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现状移交情况等。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为由拒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 8.本次标的内含有出租方所提供的沙发、柜子及暖气片等设施设备,含在本次出租范围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如承租方无需使用,由出租方负责搬运离场;如承租方需使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房屋损坏或设施设备损坏的,则承租方需及时进行修复或赔偿,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10.本次出租价格为含税价,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及相关保证金后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票据等。 11.现场踏勘有关信息: (1)现场踏勘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红星街77号亚川红星楼商住楼1栋3单元5楼2号 (2)现场踏勘联系人:李蕊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