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项目编号:恒杰采字2026-007
二、项目名称:凤樾府小区第二批物业保修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89.2 |
浙江美晟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古鄣西路8号遇花园花木市场10号楼二层(自主申报)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质量要求 |
1 |
凤樾府小区第二批物业保修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
凤樾府小区第二批物业保修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专家库抽取
六、开标情况
符合
七、资格审查情况
湖州寅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与磋商文件不符,资格审查未通过。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符合
九、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浙江美晟建设有限公司
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三、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湖州市仁皇山街道凤樾府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茹洪顺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