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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体育中心的委托,现就湖州体育馆篮球运动员休息室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恒杰采字2026-01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工期 |
预算 |
技术要求 |
1 |
湖州体育馆篮球运动员休息室改造 |
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13万元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需在政采云电子卖场小额工程馆采购,供应商需具备电子卖场入驻资格。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 日至2026年3 月12 日;
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单位至下述地址须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500元。(2)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网上报名,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424017142@qq.com)。报名费500元。((报名费缴纳凭证发至上述邮箱)
3、地址: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汇款账号:
开户名称: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行: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46
七、磋商答疑时间:
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八、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6年3 月16日14时0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前在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开标室),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湖州市体育中心
联 系 人:仇先生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莹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州市体育中心
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