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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现就“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强戒人员医疗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DL-FCJDS2026-003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强戒人员医疗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技术描述 |
备注 |
1 |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强戒人员医疗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35 |
35 |
具体详见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00;下午 13:30—16: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天河路199号鹿山锦苑1幢6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被授权代表在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报名表。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资料不齐全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一律不予报名。报名结束后,经业主审查,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13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天河路199号鹿山锦苑1幢6楼浙江鼎力富阳分公司会议室。
(注: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须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按要求线下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十、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提示:
(1)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2)本项目要求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线下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3)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进行报名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4)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望街1301号
项目联系人:张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天河路199号鹿山锦苑1幢6楼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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