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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SJZG-202603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滨江区风景蝶院电梯更换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补充答疑及修订评审细则事项
(一)回复部分投标人提疑内容如下:
1、对于评审细则中关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加分项目,《招标投标法》第18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政府采购法》第22条:评审因素必须与货物/服务质量、履约能力直接相关。财政部87号令第55条:评审因素应与采购标的质量相关;无关证书不得设为评分项。发改法规(2022)1117号:资质/评审标准不得超出项目实际需要,不得排斥潜在投标人。2、电梯更新核心是设备制造、安装、维保、运行安全,与企业整体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无必然、直接关联。3、与电梯安全无关电梯安全由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保资质、型式试验、检验检测等法定要求保障,不依赖IS027001。建议去除该得分项。
回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9.5条已注明“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公开招标项目,且非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提出的关于《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发改委相关条文不适于本项目,对本项目没有约束力;本项目没有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作为投标资格条件,而仅作为评审加分项完全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2、经招标人和代理单位市场调研后研究决定,为了加强评审细则与本项目特征的相关性,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改为“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具体修改如下:
评分项目 |
原评分标准 |
修改后评分标准 |
分值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或品牌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项认证得0.5分,最高得2分。 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有效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或品牌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每项认证得0.5分,最高得2分。 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有效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
0-2分 |
2.在当前电梯行业竞争激烈、市场内卷加剧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低价恶性竞争和履约风险,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建议招标人在资格条件中增设如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除外)”,防止后期因中标方无厂家授权而带来项目中标无法交付的麻烦。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资信标评审分中,“投标人或品牌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项认证得0.5分,最高得2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只有极少数品牌有此项认证体系,存在针对性,建议替换成能源管理体系证书。
回复:已修改,详见第1条回复。
4.资信标评审分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满10年及以上的得1分(以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开标截至日前12个月所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我司将派制造商厂家的高级工程师,出具厂家社保证明,是否可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单位拟派人员。
5.资信标评审分中“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管理成员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电梯检验)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3分;施工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梯作业)证 书的,4人以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开标截至日前3个月所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管理成员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电梯检验)证书,存在针对性,建议取消,或提供制造商厂家的高级工程师,出具厂家社保证明,是否可以?
回复: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安装资质,同时评分细则有针对电梯维保的需求,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具有电梯制造、安装、修理许可的单位相关技术及作业人员数量配备都有明确要求(其中最低等级B级要求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3人,维修作业人员不少于10人),本项目设置团队成员数量的考评完全符合法律要求和项目特征。
6.招标文件P41对于旧电梯全拆电梯设置不合理,电梯导轨,层门地坎及门框可保留,拆除换新,会较大破坏,拆除过程噪音很大,工期及拆梯安全性影响也很多,望招标人认真考虑,建议保留电梯导轨,层门地坎及门框部件。
回复:导轨原则上保留,可保留使用的导轨需出具检测报告,经检测无法使用或存在瑕疵的则需更换,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层门地坎、门框投标均按换新考虑,若实际施工无需更换的由结算审计相应扣减费用。
7.招标文件第41页要求“旧梯拆除后须运送至指定地点”,该条款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较大操作障碍,当前老旧小区电梯更新项目集中推进,正值拆梯作业高峰期,而常规国债支持类电梯改造项目普遍采用“旧梯就地解体、废料由拆除单位自行清运处置”的模式。本项目要求将旧梯整体(或解体后部件)运送至非现场的指定地点,显著增加了拆除单位的运输成本与组织难度,导致多家具备资质的拆梯队伍明确表示无意愿承接,已对项目整体拆梯进度构成实质性影响。建议调整为旧梯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回复:旧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拆除后残值处理需符合小区议事规则,且根据国债电梯审计的要求,残值金额应由审计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计算确定,不得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具体事宜由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再行商议。
8.体系认证评分项,我方认为,本项目为老旧小区住宅电梯更新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旧梯拆除、新梯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保,不涉及个人信息处理、数据存储、网络平台运营等信息安全管理场景,多数品牌无此认证,有违公平竞争原则建议删除。
回复:已修改,详见第1条回复。
9.项目负责人评审项,该条要求投标人单位机电安装类专业且高级工程师,我司对高级工程师类别及社保提供方有异议,是否调整为厂家机电安装类或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满10年及以上的得1分,并提供投标品牌商社保缴纳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考核投标人技术人员并非制造厂家技术人员。
10.团队成员评审项,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是否调整为厂家机电安装类或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提供投标品牌商社保缴纳证明。管理成员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电梯检验)证书,电梯检验检测人员系由市场监管部门授权、代表法定检验机构(如特检院)执行监督检验的第三方技术人员,其职责是独立验证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而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职责在于组织安装、协调进度、质量控制与售后服务,不承担法定检验职能,亦无权出具检验报告。建议取消这条不合理条款评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第5条回复。
11.建议招标人在资格审查中,增加“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此举在政府类、民生类电梯采购项目(尤其是旧改、国债支持项目)中,提供项目专属授权是主流做法,避免中标方未取得制造商授权导致的履约风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根据现场勘察原有导轨是T89,满足“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更新电求,且现场勘测导轨磨损较小,具备保留不更换的条件。现场为混凝土牛腿,需要敲墙才能更换钢牛腿地坎,地坎及门套建议不更换。以上部件拆除换新,需要砸混凝土牛腿及导轨支架,在拆除过程中,会造成若砸掉导致墙体开裂、粉刷层脱落,主筋损伤的风险,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5)52号”均建议保留。节省施工工期、噪音引起的业主投诉以及房屋安全性,且投标1200万元预算并不高,其中并未考虑拆除以上部件增加的额外工程费用。
回复:详见第6条回复。
13.旧电梯全部拆除,搬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常规均为拆梯班组自行处理旧梯废料,此项目业委会需要废料搬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对于拆梯班组的来说拆梯意愿会大大降低,在旧梯到货后的杭州市更新电梯高峰期,各个厂家都无法保证有拆梯班组愿意来贵小区拆梯,对于电梯交付产生巨大不确定性,建议调整拆梯人工费及废料处理由中标方负责,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内。
回复:详见第7条回复。
14.本项目电梯速度为1.5~1.75m/s,属中低速住宅梯,不建议强制采用滚轮导靴,此要求既不经济,也不符合行业惯例。在低速梯中使用滚轮导靴反而带来风险:预紧弹簧易因井道潮湿失效,导致滚轮松动异响;维护复杂,老旧小区后期维保费用增加。建议取消此条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5.合同内容中,如需申请物业维修基金的,在双方合同签订、预审计完成且第一笔物业维修基金到账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一笔物业维修基金,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审计结算完成且第二笔物业维修基金到账后15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价款的3%(扣除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付款项),是否可以开具质量保函?
回复:同意接受质量保函,但应为索见即付形保函。
16.招标公告2.3工期:120 日历天;另招标文件47页约定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电梯维修设备的采购、制造、运输,设备到场后60天内完成电梯的安装维修、调试,并通过特检验验收修改为通过物业、业委会并邀请特检院一并验收,具体以招标人指令为准。请确认以哪个为准?
回复:工期为120日历天,30天内到货,90天内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
17.招标文件约定旧电梯全部拆除、拆除设备归招标人所有放置指定位置,招标
人可与中标单位协商折旧变卖费用可抵扣部分工程款,但须征询业主意见并获得
业主同意。建议旧梯的折旧费用抵扣工程款,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确认。
回复:详见第7条回复。
18.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只有极少数品牌具有此项认证体系,该项认证只对部分品牌有利,此项排斥大多数优质企业,条款设置存在明显倾向性与排他性,实质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该做法与*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活动持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竟争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回复: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考核与本项目属性不相关,已修改,详见第1条回复;不存在所谓的“排斥大多数优质企业,条款设置存在明显倾向性与排他性,实质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19.“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满10年及以上的得1分(以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开标截至日前12个月所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类高级工程师,前12个月所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只限定机电类安装,这个只有厂家参与投标会具有此证书,代理商都不具备,此条款排斥中小型优质代理商投标。机电类安装高级工程师对于电梯质量品质并无实质性优势,此条款,违反投标法“公平竞争"原则。
回复:《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对于具有电梯制造、安装、修理许可的单位技术人员均有强制性要求,(A2)许可明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至少1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如不具备相应人员则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不满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不存在所谓的“排斥中小型优质代理商投标,违反投标法“公平竞争"原则”。
20.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此证件常规只有厂家具有,我司不具备,可否提供厂家的高级工程师证。管理成员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电梯检验)证书,此证件常规厂家及代理商都不具备,此条款具有指向性。建议删除。
回复:详见回复第4、5条。
21.招标文件P43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价款的 3%,可否用质量保函代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2.招标要求全拆电梯,不保留部件,行业通行做法支持"能留则留”,杭州老旧小区电梯更新项目普遍采用利旧模式:由投标人或厂家进行专项检测,既保障安全,又降本增效。建议保留层门门套、层门地坎,电梯导轨部件。旧梯归属业主,我方认为操作难度较大,恐将在拆梯高峰期,无法找到拆梯人员,建议电梯残值由投标方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由中标方负责处理旧梯。
回复:详见回复第6、7条。
23.国债电梯时间紧任务重,服务标准高,安全风险大,建议增加评分条款,对投标单位的滨江服务能力及近年国电梯更新项日有无安全事故进行适当评分
回复:不能以限定区域考核内容为评分项目。
24.鉴于本项目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民生工程,具有工期紧、标准高,安金责任重等特点,为确保中标单位具备真实可靠的实施能力与风险管控水平,建设在综合评分办法中增加以下两项客观、可验证的评分内容:
一、增设"滨江区域常驻服务能力"评分项
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在滨江区设有服务点,承诺半小时到现场,简单放障小完成、重大故障48小时修复,服务能力是保障居民乘梯安全与满意度的关键,避免"中标即外包“导致服务空心化。
二、增设"近3年承接国债/财政资金支持的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无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评分项(建议权重:2-3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由住建部门出具的无安全事故证明,或承诺函+项目清单供核查。
回复:对于第一条意见回复详见23条,对于第二条意见招标公告特定资格条件第3.1.5条已明确“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25.P43轿厢内操作箱需配置一体化操纵箱及无障碍副操纵箱和P46轿厢操纵盘未涉及到无障碍副操纵箱,前后描述不一致,考虑到本项目电梯载重仅825公斤,轿厢面积较小,.如增加副操纵箱会进一步缩减轿厢有效面积。建议取消副操纵箱配置,是否可行?
回复:同意该建议,取消副操纵箱配置要求。
(二)应招标人要求修改资信评审内容如下:
评分项目 |
原评分标准 |
修改后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承接过一个住宅小区50台及以上电梯更换项目得2分,50台以下的梯更换项目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特别说明: (1)同类工程:仅指住宅小区(不含公建)载客电梯更换工程(不含新建); (2)相关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发票,承装合同发包人必须为小区业委会或电梯生产厂家,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出电梯数量,否则不得分。 特别提醒:中标候选人业绩将在中标公示中公布,如有造假,一经查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承接过一个住宅小区50台及以上电梯更换项目得2分,50台以下的梯更换项目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 特别说明: (1)同类工程:仅指住宅小区(不含公建)载客电梯更换工程(不含新建); (2)相关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发票,承装合同发包人必须为小区业委会或电梯生产厂家,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出电梯数量,否则不得分。 特别提醒:中标候选人业绩将在中标公示中公布,如有造假,一经查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0-14分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满10年及以上的得1分(以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2分。 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开标截至日前12个月所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类或机械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满10年及以上的得0.5分(以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1分。 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开标截止日前12个月所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
0-1分 |
团队成员 |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管理成员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电梯检验)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3分;施工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梯作业)证书的,4人以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得4分。 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开标截至日前12个月所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类或机械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管理成员中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电梯检验)证书,得0.5分;施工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梯作业)证书的,4人以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得4分。 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开标截止日前12个月所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
0-5分 |
质保承诺 |
1.整梯质保2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得2分,最高5年得6分; 2.提供免费维护保养的,每增加1年得2分,最高2年得4分。 注:须单独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格式自拟) |
1.整梯质保2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得1分,最高8年得6分; 2.提供免费维护保养的,每增加1年得1分,最高4年得4分。 注:须单独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格式自拟) |
0-10分 |
三、其余内容按原招标公告执行。
四、补充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杭州市滨江区风景蝶院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奉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549733426@qq.com
2026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