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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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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6月1日10时起至2026年6月2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7;用户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渝鲁大道188号庆业九寨印象1幢1-5号房屋及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
据评估报告记载:产权证号为渝(2024)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034584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63.02㎡,套内面积为52.79㎡(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房屋结构:钢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权利限制:有抵押查封;使用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本次拍卖包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物品清单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5552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向拍卖机构支付任何辅助拍卖费用。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房屋目前使用状态为空置。
3、已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故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4、据查询,该标的截止2026年4月查询到物业欠费为2317.14元。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如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大修基金及物管等费用,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业主自管会及相关部门的最终确认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物业电话:023-67785900。
5、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6、该房屋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7、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9、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尽快与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取得本案承办法官联系方式后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亦可登录51助拍官网http://www.51zhupai.com或关注“51助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
五、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开拍七天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不晚于竞价程序开始日七天前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四)本标的物所披露的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仅供参考,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标的物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本院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五)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标的物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对本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如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标的物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前往当地派出机关了解办理。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七天前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付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账号:5*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4)。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院咨询电话:官法官 023—49519229
本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74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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