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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916/0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位于汉中市宁强县南大街石狮小区东片区7号楼1层2号商业房。
评估总价:244600元,起拍价:176112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标的说明:
该商铺现存在租赁,房产所有权在承租期内发生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拍卖提醒: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陕西君正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法院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预约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陕西君正拍卖有限公司对标的物进行相关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自公告之日起(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统一集中看样时间为5月13日(9:00-11:00)集中看样,咨询看样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延时出价:在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税法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原产权人应该承担的部分税、费,由买受人垫付,过户完成之日起10日内持正式发票向本院申请垫付费用退费)。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承租人可以向本院申请优先购买权。如申请,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有意向竞买人需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拍卖余款须买受人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汉中市中山街支行,账号:95588526*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联行号:1027 9906 0010)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受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咨询、看样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汉中市宁强县南大街石狮小区东片区7号楼1层2号商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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