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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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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5月 16 日10:00起至2026年5月17 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0,户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1号办公楼、2-14号厂房、16号厂房以及合川区工业园区高阳路东侧9号、1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和10号地块在建工程房地产(整体拍卖)。
本次拍卖的范围为本次估价的财产范围为:拍卖对象1-15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固定装饰装修,拍卖对象16、17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对象18在建工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厂区内估价对象应分摊的不可分割的共用设备设施和其他不可移动资产,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不可分割的共用设备设施和其他不可移动资产”包含但不限于:厂区内绿化、围墙、大门、门卫室、道路硬化、立体车库、隐蔽工程(燃气管网、排污系统、消防设施)、配电工程(含变压器及相关线路)等。
1、标的物基本情况:标的物位于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重庆安全科技产业园),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其中1-8号地块地上已建成15栋建筑物(1号办公楼、2至14号厂房、16号厂房,建筑面积85648.39平方米)。10号地块上有两栋在建工程(34#、35#厂房,2013年停工),设计用途为办公和宿舍。9号地块为空地。11号地块完成了4栋厂房的桩基础和部分道路水稳层(2013年停工)。厂区大门位于高阳路,建有门卫室、围墙、立体车库、球场、道路、绿化景观,园区内消防、水、电、气配套设施齐全。标的物有抵押、查封。现部分厂房出租中,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租赁详情见附件:《租赁合同》
该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及拍卖对象明细表、租赁情况表。(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拍卖对象1-15:
拍卖对象 |
权属证号 |
标的坐落 |
房屋用 途 |
楼层 |
房屋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1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34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1号办公楼 |
办公 |
负1层,1-6层 |
9428.54 |
13236 |
2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35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2号厂房 |
工业 |
1层 |
11346.57 |
37758 |
3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36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3号厂房 |
工业 |
1层 |
4744.22 |
21108 |
4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39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4号厂房 |
工业 |
1层 |
2393.66 |
|
5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41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5号厂房 |
工业 |
1层 |
2393.66 |
|
6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42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6号厂房 |
工业 |
1层 |
2393.66 |
7687 |
7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47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7号厂房 |
工业 |
1层 |
2393.66 |
5335 |
8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48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8号厂房 |
工业 |
1层 |
2393.66 |
6262 |
9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50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9号厂房 |
工业 |
1层 |
1293.86 |
4450 |
10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55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10号厂房 |
工业 |
第1-2层 |
6253.72 |
49738 |
11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58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11号厂房 |
工业 |
第1-3层 |
9380.58 |
|
12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63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12号厂房 |
工业 |
第1-3层 |
9380.58 |
|
13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65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13号厂房 |
工业 |
第1-3层 |
9380.58 |
|
14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70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14号厂房 |
工业 |
第1-2层 |
6253.72 |
|
15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72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16号厂房 |
工业 |
第1-2层 |
6253.72 |
|
合计 |
- |
85684.39 |
145574 |
|||
拍卖对象16-17:
拍卖对象 |
权属证号 |
标的坐落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证载用途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备注 |
16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00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东侧9号地块 |
出让 |
工业用地 |
12815 |
- |
17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03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东侧11号地块 |
工业 |
工业用地 |
48943 |
含桩基础和和道路水稳层 |
合计 |
- |
61758 |
- |
|||
拍卖对象18:
拍卖对象 |
权属证号 |
标的坐落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在建工程设计用途 |
设计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18 |
渝(2017)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36601号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东侧10号地块 |
出让 |
办公、宿舍 |
13551.35 |
19057 |
租赁情况表:
序号 |
标的坐落 |
证载面积(㎡) |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
1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2号厂房 |
11346.57 |
11346.57 |
2023.4.1-2026.3.30 |
2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3号厂房 |
4744.22 |
1645 |
2024.10.17-2027-10.16 |
365 |
2024.7.15-2025.7.14 |
|||
547.5 |
2025.8.15-2026.8.14 |
|||
545 |
2024.10.15-2026.10.16 |
|||
365 |
2025-5.14-2026.5.15 |
|||
365 |
2024.10.1-2027.9.30 |
|||
3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4号厂房 |
2393.66 |
369.3 |
2021.9.15-2027.10.16 |
1105.2 |
2023.4.16-2027.4.17 |
|||
550 |
2021.9.15-2027.10.16 |
|||
369.3 |
2021.9.15-2027.10.16 |
|||
4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5号厂房 |
2393.66 |
2000 |
2025.4.15-2028.11.15 |
5 |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7号厂房 |
2393.66 |
2246 |
2021.10.23-2026.10.22 |
2、特别说明:
(1)拍卖对象2占用范围内的部分土地出租使用,证载土地范围内的驾校场地(场地硬化)及配套的无证房屋等为承租人修建,目前为承租人使用,本次拍卖范围未包含驾校场地硬化及配套的无证房屋等构筑物。
(2)拍卖对象18(在建工程34#、35#楼)为在建工程,建筑面积按产权人提供的《建筑总平面图》(施工图)记载的的建筑面积确定,最终以办理产权证时登记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标的物涉及的未支付的工程款、应缴未缴的土地使用税等,由原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办理完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手续后,自产权转移当日起原所有权人已经收取的租金部分法院不负责代买受人追索,由买受人自行向原所有权人依法追讨。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
3、标的物状况、瑕疵
(1)据辅拍机构工作人员实地勘探未能了解标的物是否存在欠缴水、电费等费用及其滞纳金等情况,最终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2)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
4、风险提示
(1)本标的物位于重庆合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竞买人可以在参与拍卖前,自行前往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咨询、核实自身能否满足相关政策要求。
(2)部分房屋及构筑物可能存在违章建筑,请竞买人自行实地了解并评估风险。如有结构与规划不一致的,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整改、拆除、罚款、补缴税费等风险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部分土地可能涉及闲置情况。在此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涉及的征收闲置费、协商收回等风险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评估价:17866.43万元;起拍价:10005.2008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
1、根据*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安排,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陈老师。
四、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3.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优先购买权人以及权利性质
1.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拍卖标的物的共有人、承租人具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竞价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报名及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1.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户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合川南新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开通会员可解锁*0)。
2.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税费及承担方式: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八、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7.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8.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九、拍卖标的过户及交付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2.拍卖成交后,执行部门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公司: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陈老师
重庆市合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杨法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 月三十日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高阳路1069号1号办公楼、2-14号厂房、16号厂房以及合川区工业园区高阳路东侧9号、1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和10号地块在建工程房地产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