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路300号中铁·逸都国际B组团一期39栋7号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27
发布于
天津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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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路300号中铁·逸都国际B组团一期39栋7号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路300号中铁·逸都国际B组团一期39栋7号不动产的公告

(第二次拍卖)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52,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路300号中铁·逸都国际B组团一期39栋7号[不动产权证号:黔(2018)观山湖区不动产权第0094757号]不动产。

1、上述不动产《贵州省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载明:用途:住宅,面积:246.34平方米,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载明:共有情况:单独所有,用途:住宅。

黔(2018)观山湖区不动产权第002716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总层数:3层,所在层:1-3层,有地下室,车位:B1-4号库-50、51号。

上述不动产为空置,精装修,有电梯,原房本无法提供。以现状拍卖上述不动产。

本案系刑事职务犯罪案件,存在特定情况,买卖双方基于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物业、水、电、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全部负担,请竞买人慎重核算购房成本。

以上及与拍卖相关的内容以本院正式发布的拍卖公告和须知为准,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慎重考虑,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同意并接收本院拍卖公告和须知中的全部内容。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拍组收(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3930000元,保证金为780000元,增价幅度为19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本案系刑事职务犯罪案件,存在特定情况,买卖双方基于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物业、水、电、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全部负担,请竞买人慎重核算购房成本。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本案采用一案一账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账号: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1861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执行法官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路300号中铁·逸都国际B组团一期39栋7号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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