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135-175号(单)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详见清单)、权证号为沪(2019)闵字不动产权第050228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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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135-175号(单)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详见清单)、权证号为沪(2019)闵字不动产权第050228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江 苏 省 如 皋 市 人 民 法 院

拍卖公告

(2026)苏0682执恢222号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135-175号(单)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详见清单),现公告如下:

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司法拍卖平台网站:网址:https://auction.jd.com/ sifa.html ,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

二、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135-175号(单)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详见清单)。房地产权证号为沪(2019)闵字不动产权第050228号,房屋总证载建筑面积为1750.17平方米,房屋类型为商场,房屋用途为商业,房屋结构均为钢混。竣工日期为2002年,所有权来源为买卖。

拍卖标的信息一览表:

序号

证号

坐落

所在层数/总层数

建筑面积 (m²)

1

沪(2019)闵字不动产权第050228号

上海市古美路135号1-2层

1-2/14

378.51

2

古美路137、139、141、143、145号1层

1/14

189.94

3

古美路149、151、153、155、157号1层

1/14

213.40

4

古美路159、161、163、165号1层

1/14

112.99

5

古美路167、169、171、173号1层

1/14

167.03

6

古美路175号1-2层

1-2/14

688.30

合计

1750.17

土地宗地号为闵行区古美街道452街坊1丘,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宗地(丘)面积为35956平方米,使用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述不动产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证明号为沪(2020)闵字不动产证明第12006881号。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中的169-2165号一层存在临时占用,目前经营口腔诊所。临时占用人书面承诺拍卖成交后,与买受人自行沟通房屋租赁事宜。如未达成一致意见,在成交后20日内搬离。如拒不搬离,本院将在买受人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后20日内组织强制清空并交付(按迁出后的现状交付,遗留的物品由买受人自行清理)。可能存在占用人拒不配合清空的情况,因强制迁出等事项,本院有权暂缓移交拍卖标的。

2、本次拍卖标的其他部位现已清空,遗留的物品由买受人自行清理

3、本次拍卖不含属于临时占用人的房屋内外设备、设施、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房屋现状取得,对外租赁及占用部分的房屋及附属物的外观、质量、结构、面积等均以交付的实际现状为准。过户时如需测绘、分割、砌墙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4.拍卖标的物如原存在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有关工商信息的迁入迁出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登记部门并处理。

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1、上海地区司法拍卖房产已纳入限购,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拍卖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上海房地产贸易服务热线“021-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或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咨询、了解参与竞买的主体资格、条件等事项,不要盲目竞买,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司法拍卖不动产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拍卖房产所在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4、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5、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领取成交确认书,持该成交确认书按照拍卖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购房资格审核材料。待相关部门审查完成并确认竞买资格后再缴纳尾款(但缴款时间不得超过202675日)。如买受人在竞买资格审查确认完成前缴纳尾款的不予确认。

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买受人申请材料后将审核结果发送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审核结果出具成交裁定书或不予准许出具成交裁定书。

7.特别提示:

(1)买受人不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出具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2)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出具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如无特殊说明,拍卖公告中载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不动产登记部门权属登记信息表所记载的面积。如实物现状与产证登记不一致,均以现状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涉及户口迁移等问题,请自行咨询户籍管理部门,本院概不负责。

起拍价:33810000元,保证金:3381000元,加价幅度:169000元。

如无特殊说明,拍卖公告中载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不动产登记部门权属登记信息表所记载的面积。如实物现状与产证登记不一致,均以现状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涉及户口迁移等问题,请自行咨询户籍管理部门,本院概不负责。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日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可向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9288-512)或关注“农润法拍”微信号了解详细情况。本院已委托网拍协作方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拍卖信息进行咨询与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农润法拍统一安排),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四、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五、本次拍卖以现状为准。特别提醒: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无证房产及地上附属设施无法办理权属更变。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因司法拍卖变卖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含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现有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水、电、煤气等的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必须缴纳的在拍卖成交之前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等的欠费(不含物业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上述买受人垫付的费用,应于房屋交付之日起七日内凭发票向本院报支,超过期限主张的,本院不予报支,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7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账号:5*开通会员可解锁*6*开通会员可解锁*), 也可以持银联卡至如皋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缴纳,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吴海燕

贷款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陆元平)

E拍贷: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 黄君 *开通会员可解锁* 或 中国银行 于长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络拍卖平台客服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址:https://auction.jd.com/ sifa.html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

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135-175号(单)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详见清单)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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