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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邹城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邹城市城前西路2466号明鉴田园二期45号楼0单元104室房产的公告
邹城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邹城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邹城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7——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邹城市城前西路2466号明鉴田园二期45号楼0单元104室房产
起拍价:2720000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双方当事人议价:3400000元。
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
邹城市城前西路2466号明鉴田园二期45号楼0单元104室房产 |
面积 |
250.27㎡ |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了解情况。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变更手续。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标的房产的过户登记变更手续,自行承担标的房产在该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并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过户各自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 竞买人须承诺,如不符合竞买要求,自行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0883执恢1320号邹城市城前西路2466号明鉴田园二期45号楼0单元104室房产的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邹城支行,账号:311251*开通会员可解锁*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孙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400-600-1216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邹城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邹城市城前西路2466号明鉴田园二期45号楼0单元104室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