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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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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事法院
拍卖公告
(2025)粤72执恢68号
本院依法作出(2025)粤72执恢68号之一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郭沃森、陈玉娥共同共有的坐落于广东省台山市大江镇公益益兴路后座1号房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房产,位于广东省台山市大江镇公益益兴路后座1号。
该不动产为自建房,被执行人郭沃森、陈玉娥各一块地合建一栋楼,报建四层实建六层,有违建情况,不保证能过户,可能因违建受到处罚或强制拆除,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房屋由被执行人居住使用,有部分出租,本次拍卖为带租现状整体拍卖,不包括室内财产。一楼承租人郭某,租赁合同到期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月租金300元(不含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网费等);202房承租人何某,租赁合同到期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月租金200元(不含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网费等);205房承租人陈某,租赁合同到期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月租金200元(不含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网费等);206房承租人刘某,租赁合同到期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月租金200元(不含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网费等);208房承租人李某,租赁合同到期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月租金200元(不含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网费等);302房承租人李某,租赁合同到期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月租金200元(不含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网费等);303房承租人许某,租赁合同到期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月租金200元(不含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网费等)。因带租拍卖,本院不负责清场交付,买受人需按租赁合同履约,可自行与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沟通交接。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由竞买人登陆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出价竞买。请登录“广州海事法院”官方网站,点击“网络司法拍卖”栏目链接进入该平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上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已开设该网络账户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本院签收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起至次日10:00时止。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价规则:起拍价255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数倍。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报名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余款在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海事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新滘支行,账号:44*开通会员可解锁*9*开通会员可解锁*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有意看样者可自行前往,不明事项请联系承办法官。
七、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罚款等欠费,及该标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按相关法律、政策处理。按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可由买受人先予垫付,后从拍卖所得价款中予以扣除。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承办法官):*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电话(网拍):*开通会员可解锁*。
看样电话:郭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9024639。
淘宝网技术支持:*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863号。
网址:http://www.gzhsfy.gov.cn/
邮箱:pm@gzhsfy.gov.cn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台山市大江镇公益益兴路后座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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