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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山东省德州市春江明月小区11号楼2单元101号房产的公告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0960)
一、拍卖标的:山东省德州市春江明月小区11号楼2单元101号不动产一套。
标的物信息:该房产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建筑朝向:南北,建筑面积:129.34㎡,总层数:11层,所在层数:1层,房屋户型:3室1厅2卫。
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已查封,是否拖欠物业费、水、电、天然气等费用不详。
是否欠税及或其他限购政策不详,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其他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1620000元,保证金:162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天向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示: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对于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是否符合办理产权过户、改签合同条件等,请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部门及开发商等有关部门咨询了解和预先评判,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具备条件导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改签合同的,竞买人需提前到有关部门了解该风险,本院对该风险无法做出详尽说明,对此本院亦不承担本标的的权利瑕疵保证、产权过户保证、改签合同保证,凡参拍即视为接受该瑕疵风险。请慎重参拍。
七、标的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暖、气等登记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必须确保要在法定工作日期间提交)
十、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晶华支行,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账号:62284*开通会员可解锁*63(一案一账户)汇款时,请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6)鲁1491执恢105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如涉及户口迁出问题,不属于执行范围,无法在执行程序中解决,买受人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另行处理。竞买人应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另,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权利人、优先权人等,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山东省德州市春江明月小区11号楼2单元101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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