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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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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5月14日10时至2026年05月1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丰都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23/17)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丰都县高家镇临江路5号2-003商服用房
该标的物产权证号为306房地证2008字第00681号,建筑面积为46.13㎡,套内面积为44.18㎡;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共7层,证载标的物位于第2层,实际位于平高家镇步行街1层,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用途:商业用地/商服用房;土地性质:划拨;权利限制:有查封、有抵押;其他详情见附件资料。现场勘查时,该标的物室内简单装修,现空置。
注:1、本次拍卖范围不包括室内动产、可移动的设备、相应的债权债务等其他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根据评估报告,证载该标的物坐落为“丰都县高家镇临江西路5号1幢”,附图记载为第1幢2层3号门面,产调显示标的物坐落为“丰都县高家镇临江路5号2-003”,现勘时,该标的物无门牌号,实际位于“临江西路3号”门市右侧第二间门面,请竞买人引起注意。
3、该标的物无天然气、无物业管理,本次勘验未能查询到相关水、电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关于标的物过户时能否由划拨变更为出让,及标的物实际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5、本公告附件及公告内容,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129150元,保证金:2583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安排分时段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辅拍机构办理看样登记,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呼叫中心:*开通会员可解锁*。更多拍卖标的信息可登陆辅拍机构官网http://www.cqxypm.com/、微信公众号“新益拍卖”查看。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提交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
3、若竞买人需多人联合竞买,属联合竞买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办理联合竞买登记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属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竞买人拟参与竞拍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丰都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9904116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特别提醒:
1、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在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2、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由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面积、坐落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坐落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4、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5、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6、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拍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拍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特别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向法官
联系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39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重庆市丰都县高家镇临江路5号2-003商服用房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