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398号商业房地产(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17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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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398号商业房地产(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53日10时至结束在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4/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86.5b5c1a33WYMZrO ,户名: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398号的不动产。

(一)拍卖对象财产范围

房屋建筑面积80.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7.9平方米;包含室内固定装修。

(二)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1.名称、坐落: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398号商业房地产。

2.规模:房屋建筑面积80.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7.9平方米。

3.用途:经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拍卖对象证载用途为商业,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相符。

4.权属:依据委托人提供的拍卖对象权属证明等资料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调查情况,拍卖对象权属状况如下:

(1)不动产权

权证号

浙(2019)象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845号

权利人

***

坐落

丹西街道丹河东路398号

不动产单元号

33*开通会员可解锁*GB01989F00150006

用途

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面积

7.91平方米/80.12平方米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权利性质

出让

土地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出租或占用情况

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尚未腾空。

(3)查封等形式限制权利情况

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已查封。

(三)土地基本状况

1.四至:拍卖对象所处小区宗地东至天安路,南至象山河路,西至丰饶路,北至丹河西路。

2.形状:拍卖对象小区所处宗地形状较规则。

3.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所在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红线外“六通”(即通上、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燃气),红线内地上规划建筑物已建成。

(四)建筑物基本状况

1.坐落: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398号商业房地产。

2.总层数/所在层次:18层/第1层。

3.结构:钢混。

4.设施设备:给水、排水、电气等设施设备齐全。

5.新旧程度:拍卖对象为完好房,整体维护保养情况较好。

6.空间布局及装饰装修:拍卖对象外墙面砖,朝向为北,面宽约10米,进深约8米,净高约4.3米,隔有多室,室内普通装修,整体维护保养情况较好。

未搬离,现使用者承诺成交后一个月内搬离。

起拍价:92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9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辅工作的社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悔拍人禁止参拍。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信息技术科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418日至202652日15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42314:00-14:30)安排看样。请提前致电18969801135(刘)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在变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9000元,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宁波象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228580299912144968),并在缴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纸质材料)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306办公室(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经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报告。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59121612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网址:http://www.nbcourt.org.cn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2026417

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398号商业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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